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现在还兴游街








353楼 weixiaoyi1981 海军 上等兵  发表于 2012/5/15 19:20:04
记住,这只是嫌犯,在法院还没宣判就不能认为是有罪,这样做的确不合适,我们不能一面高喊法制建设,却一方面不断的在做破坏法制的事情!


314楼 晕车 陆军 下士  发表于 2012/5/15 18:01:46
每次遇到有人替罪犯喊人权就恶心死我了,怎么他们在犯罪的时候就不知道他们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人权,严重威胁大家的生命安全与利益,这些人怎么不提啊,好伟 大的双重标准,真是要不把西方那套照搬到中国某些人就不会安心。再说游行怎么了,这是他他们罪有应得!替罪犯喊人权的这些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让中国乱套是 真的。  


288楼 金三肥帝国 07陆军 上等兵  发表于 2012/5/15 16:54:56
2012年的今天,竟然还弄这些封建社会的游街示众,别说只是‘嫌疑人’,就算是判定的罪犯,这种哗众取宠,吸引‘闲看枪毙’的国人的游街,有什么意义?
中国真正的大罪犯,是这么多万的权贵,贪官,怎么没人敢抓? 
 
 
281楼 元首你错了 07陆军 列兵  发表于 2012/5/15 16:41:20
“组织”就是 在你遇到困难时,他说无能为力; 在你遇到不公时,他说要正确对待; 在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说要顾全大局; 在你受到诬陷时,他说你要相信组织; 在需要有人做出牺牲时,他说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 当需要有人冲锋陷阵时,他说是你的坚强后盾; 在你取得成功时,他说是组织培养的结果。 
 
 
277楼 全民族皆兵 07陆军 上等兵  发表于 2012/5/15 16:34:05
严重侵犯人权
法学专业飘过.....
鄙视法盲,反对人治,要建设法治社会,反对任违反程序正义的司法行为。
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 
 
 
226楼 楚江夕落 陆军 上士  发表于 2012/5/15 14:14:32
 以下是引用blazewang911 在第200楼的发言:
这种方式应该以后越来越少!因为社会文明的进程不应该有这类事件发生。
在法院正式宣判后,该执行的就该执行。这类方法好像是在威慑以后的犯罪嫌疑人,可是,当我们翻看历史,过去,清朝还有当街斩首,民国有当街游街并 枪决或斩首的,后来,我们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文化大革命就有游街示众的传统,以后改革开放后,这类事情越来越少,尤其在一线城市,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在 现代文明进程中,这类游街事情会再度发生!
当然对犯罪分子来说,没有人权之说,但是,在发达国家,就是连恶贯满盈,连杀几十条人命的疯子,最多是秘密绞死或......

只有你还在提什么文明,文明遇到邪恶,首先受伤的是文明,只有立即把这些败类清除,文明才能持续下去,绝不能姑息养奸。对于这种败类,该枪毙的要立即枪毙,多活一天就要多浪费这个社会一天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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