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黨卡通.雞汁互信.梁氏漸進.大陸躍進

2013年10月28日


大陸最高領導都是嚴肅兮兮的,從來不入漫畫,不過最近竟在一齣政治宣傳動漫裏示人,遂有下面第一段隨筆。第二段寫 一些本地「政治和事老」言論之荒謬。第三段從經濟理論角度評梁政府的「市場規管循序漸進」論,拋磚引玉希望香港的各派經濟學家多就該論發表意見。最後一段 談大陸如何放行了一個跟「循序漸進」相反的經濟發展形態,與梁氏所言大相徑庭卻互為表裏。


一、領導與卡通

新浪網近日 一則新聞報道了大陸有接近官方人士以卡通片、卡通化的形象,宣傳最高領導人的思想、政策;據說,用這種辦法,可使領導比較「人性化」。這個想法很可笑。一 個專制政權,如果沒有別的更好辦法,只能用卡通的虛擬將其領導的人性宣示給群眾,則這些領導其實已經沒有什麼人性可言,都不過是披着卡通外衣的黨性載體而 已。

這樣說並不過分:共產黨從來不講什麼抽象的人性。以前,不講人性而只講階級性;這些年絕口不提階級了,但馬上又堅決否定一切普世價值。 這就是說,談人性的時候必要談及的人的價值共通性,在共產黨員心目中,從來都不曾存在過;在他們的意識裏,「人性」其實僅指生物共通性。大陸的「黨卡通」 要宣傳的領導屬性,不過如是。

然而,共產黨要把自己的領導卡通化,有其困難亦有其必要。

和所有古今中外的專制政權一樣,大陸 幾十年來都搞神道設教,而所謂神,不必說就是領導人自己,形象高大威武金光閃耀不能逼視,是所有能力、美德和智慧的完美化身。以前大陸文藝宣傳中的工農兵 「高大全」,以及加工樹立的多個樣板英雄,說穿了都不過是「領導人上身」。如此,怎麼能忽然把黨領導都變成卡通片主角了呢?有誰想象得到,為了宣傳效果, 秦朝掌教化的三老編繪出一個搞笑始皇帝;蘇維埃聯邦的鼓動宣傳部(OAIP)塑造出一個烏龍史達林;納粹的戈培爾製作了一個詼諧希特拉?

今 天,北京當權派除了還可按家法處理幾個政敵或薄式貪官之外,黨的很多重要政令已經不出中南海;「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由來已久。在此黨心散渙人心思變的大 環境底下,硬的一手要更硬,軟的一手要更軟,實在有其必要。所以,一方面,武警、公安等的維穩費已經超過軍費,而另一方面,中宣部也許會多了一筆錢聘動漫 美工,目的是把黨的領導人形象巧妙地化成會喊「三個不否定」、「七個不准講」的米老鼠。

二、「缺乏互信」說

每當本地社會矛盾大升溫,當權派中便有一些男的女的和事老出來唏唏噓噓合唱一支「缺乏互信」歌,和諧地各打五十板。這種政治罐頭雞汁麵,十年前頭一次端出來興許還有人吃,如今再端,只能倒人胃口。

如 果雙方都允諾過、約定過,而雙方都爽過約,不是一次半次而是很多次,那麼,缺乏「互」信便是真的。不過,在處理普選的「莊嚴承諾」的問題上,有權承諾的是 哪一方呢?接二連三一期又一期爽約的,又是哪一方呢?你若好好地、大大方方地給出一個世人皆曰可以的普選方案,而不是玩文字遊戲無事生非讓人看出你毫無誠 意,人家接受你的方案也來不及,怎會爽你的約?

社會要和諧,有時的確需要和事老,但今天香港亟需的,不是什麼「重建互信」,而是一方好好履行原來的承諾。

三、本地市場也搞官定的「循序漸進」

進 場嫌太快、節目嫌太多、心態太進取。特區政府以「權威消息人士」散播這些不可思議的理由,判死Wiki王。公開地,特首更給自己增加了一個實踐上史無前 例、理論上前所未有的市場規管權力:進場必須按政府訂下的(如普選一樣的)「循序漸進」原則。這就是說,今後特區政府操控市場,不僅有權挑選哪些現存業者 的續生、哪些欲進場業者的即死,還有權管制新來挑戰者的進場速度!對市場經濟而言,這簡直駭人聽聞。世界上根本沒有一個專家一個先知可以窮一生之力算出個 別市場的變化、得出令人信服的最優進場速度,遑論坐在行會裏的一眾半職開會者。

筆者研究過的規管經濟學理論,從來沒有講規管進場速度的。有 的是講什麼行業在什麼特定技術環境之下需要規管;或者是講用什麼手段對什麼變量如利潤率等進行規管;也有講對市場業者數目進行規管。關於後者的理論有三 種:一是屬於反壟斷的範疇,嫌的是競爭者數目太少不是太多;另一種是屬於國際貿易範疇,嫌的是外國強勢公司進入本地市場打垮弱勢本土業界。但是,這兩種理 論明顯都不適合用來否決港視進場。第三種則是着眼於因所用的科技而令競爭者之間有可能出現「擠塞性界外效應」的行業;在以前的「類比通訊」
(analogue communication)年代,容或有一些老舊過時的理由用這種理論規管市場進入,但對於數碼廣播行業,卻完全不適用,因為數碼廣播技術幾乎不可能生 出不同公司電子訊號之間的「擠塞性界外效應」。

經濟理論唯一講及規管「進場速度」的場合,是關於貨幣總量;但那與個別行業裏的競爭者數目完全無關,而是中央銀行以各種工具作貨幣通量進出市場的宏觀調控時所依靠的理論。
梁 政府搞出這個不見經傳的規管進場速度論,背後有兩個可能性。一、這是梁氏及其智囊的偉大理論和政策創新,用了之後遭到不明者反對才覺得要公諸於世;二、當 局釘死港視乃既定方針,自有其他不可公開的大政治或利益輸送原因,「循序漸進」論只不過是事後十分尷尬之際、倉促拋出來應付公眾壓力的「後設理論」。

哪一個可能性才是真相呢?筆者相信,香港人,不管是屬於沉默的還是嘈吵的大多數,都想知道答案,都希望更多香港的各派經濟學者出來說理、解惑。

四、難道真的沒有進場太快的實例?

進場太快的實例是有的,而且很多;不過,那不是市場行為,雖然最終發生在市場裏。其實,如果大家這十多二十年來經常留意經濟新聞的話,已不經意地看到過很多這種市場進入太快的事例。

大陸放棄以計劃經濟為主之後,即出現激烈的鄉際、縣際、市際乃至省際競爭。這裏所謂的「X際競爭」,指的不是不同地域之間的業者之間自然產生的經濟競爭,而是地方官員(或其親屬好友)倚仗手中政治權力和特殊身份強勢進場的非自然市場行為。

這 些地方官員有的是經濟以外的實力,如靠關係或權力取得原材料、勞動力、土地、資金的低價或免費使用權;又有諸如利潤自留而虧損歸公等的對己有利營運條件; 更有升官評核看地方GDP增幅的推動誘因;因此,屬於他們私己的公司的進場動機很強,而且往往不按正常的私人利潤風險評估作進場與否的決定。從標準經濟理 論看,有這許多非市場誘因驅使的「官員公司」進場,一定導致超乎合理的進場數目和速度;這個結論,經濟學家不必算出「最優進場速度」也可確切得出。(有大 二微觀經濟理論水平的讀者能輕易明白;有研一總體均衡理論知識則更佳。)

這種在地方微觀層次出現的特快進場速度,對整體經濟效率而言,恰好 是過猶不及。它的確導致大陸經濟多年來的超高速增長;但老實點的經濟學家都應該一早知道這是大有問題的。如今,大陸多個行業(包括國務院已公布的鋼鐵、水 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以及其他如太陽能板、風力發電機等行業)的產能嚴重過剩,而民間私人消費水平卻長期大幅偏低,在在都和上述政治權力濫用導致 的「X際競爭」直接有關。

可笑的是,有些人,包括一些本應懂經濟、懂做生意的人,既認為大陸的那種政治性超速進場是好的,也認為特區政府的強權性「循序漸進」進場管制也是好的。似乎,這些人認為,無節制的權力產生出來的東西都是好的。

《氣短集》之十三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從全球旅遊業發展看一簽多行

2013年10月29日

自從推出什麼一簽多行之後,中國遊客數目大幅上升,去年香港入境旅客總人數約4800萬,旅遊業機構、政府或建制派議員, 均沾沾自喜,認為此舉有助旅遊業從業人員就業、經濟等,殊不知從國際旅遊業角度來看,不過夜遊客,並不視為正常遊客,究竟「不過夜遊客」是什麼,容後再討 論,附【表】是根據聯合國旅遊業組織(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UNWTO)報告【註】摘錄而成。

【表】 中數據只包括各地「過夜遊客」數量及收入,香港的每位過夜遊客平均收入,在亞洲區來說並不算高,澳門平均收入為何這樣高,看官應不用筆者解釋了,以台灣和 瑞士的較高平均收入來看,香港有權力人士應該想一想,旅遊業不僅重量,還要重質。香港是國際城市,不是大笪地,不宜太多低消費遊客,聯合國旅遊業組織報告 更顯示,大部分旅客都在居住區域旅遊,故此,香港的競爭者主要是鄰近地區國家,台灣這數年吸引了很多港人旅遊,但他們卻有效控制着中國自由行數目,可算是 成功例子。報告預測全球未來十多年,遊客數量平均每年增長3%,亞洲約5%,香港旅遊業前景應是樂觀的。

聯合國旅遊業組織的觀點是,遊客應 該要在當地居住旅館才算完整,「不過夜遊客」的旅遊目的只是為工作、貿易、過境而已。依筆者理解,單程證審批權不在特區政府,一簽多行安排不在立法會討 論,其實,一簽多行所引發的「不過夜遊客」,應為人口政策一部分,以去年2012年為例,中國「不過夜遊客」是1900萬,較「過夜遊客」的1400萬還 要多。

筆者未有掌握多次往返香港的中國人形態數據,簡單而言,不停來港掃貨的大陸客,不是遊客,是團購、是水貨客、是合法私梟,用政府術 語,差不多是流動人口,政府遲早會制定政策幫助他們,他們是變相新移民,粗略估計有十數萬。港鐵這數年有百分之六的載客量增長,可能是歸功於這些「不過夜 遊客」,他們並不是幫助旅遊業,而是嚇走正常或高質素遊客,妨礙旅遊業正常發展的絆腳石。

註﹕UNWTO Tourism Highlights 2013 Edition

作者為國際會計師公會會員、英國行政管理學會會員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極毛派頌公社 改革家說農奴

2013年10月17日

毛澤東(1893-1976)冥壽120年將屆,毛的家鄉湖南省湘潭市有一系列「紀念項目」,總投入近20億元;《求是》雜誌則發表文章,宣傳新權要的「反對歷史虛無主義」論,聲稱不能以改革開放的歷史否定改革開放前的歷史,必須肯定毛對兩個時期的「偉大歷史功績」。
極左派和極毛派順着「左風」,頌揚毛的大躍進(1958-1962),又慶祝55年前建立人民公社(1958-1984)是「制度創新」,是讓農民「當家作主」的群眾運動。深改派不贊同「公社幸福論」,認為公社違背民意,破壞農村生產力的發展。

公社是讓農民「當家作主」,還是農奴化的體制,得尊重歷史事實。本文略析公社的體制弊端,特別是兩個「高度集中」、流氓無產者與農奴主。

萬里說公社 農民是奴隸

公 社是家長意志的產物。對於公社的體制弊端,本欄的詮釋之一是兩個「高度集中」:權力的高度集中和土地、工具、物資的高度集中。前者集中於縣和公社、生產大 隊、生產隊幹部;後者是農民的土地、生產工具和私人財物(房屋、牛舍、廚具之類)「公有化」,這是變相侵佔私人的物權。

毛標榜公社「一大二公」。「大」指把規模較小的農業合作社,合併為大的公社;「公」並非極毛派說的「公平、平等」,而是泛指公有,即所謂集體所有。

在 「高度集中」之下,公社建立集體化、軍事化的管控模式,也衍生「一平二調」。平均主義式的攤派工役、財物負擔和分配收穫物,任意調用農民的財物。這是農奴 制,農民哪有「當家作主」?農民失去土地,沒有土地、生產、生活的自主權;甚至沒有人身自由,連到外村探親也要獲批准取得「路條」。

今年97歲的改革家萬里,於1977-1980年擔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長期深入農村調查,推動聯產承包制(或稱包產到戶、分田單幹),後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農業委員會主任,主管三農(農民、農業、農村)。

萬里的考察結論是:「人民公社實際上是把農民當作『奴隸』……他們失去了生產自主權、產品支配權」。

他說:「農民的種植權,產品的支配權,我們全都管了,農民還有什麼權利?我們有些人搞瞎指揮,什麼他都管,就是不管農民的死活,以至三年困難時期餓死那麼多人,教訓很慘痛!」

是運動群眾 無選擇自由

共青團中央的《中國青年報》發表〈我們離父輩有多遠〉,引述一個「革命幹部」的公社、大煉鋼鐵見聞:「樹砍光了,連一根打狗棍都找不到了,……許多人家切菜沒刀、炒菜沒鍋,燒火沒火鉗」。農民一無所有,能說「當家作主」嗎?

北京的經濟學者張曙光發表〈思想控制還是學術自由〉指出:「在改革開放前的30年內,農民是農奴,連離開農村的自由都沒有,在六十年代初的經濟危機和困難時期,甚至連外出討飯的自由都沒有」。

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秦暉說,公社是集中營。

中央黨校的《學習時報》,於10月7發表署名文章〈改革需要深化的幾個認知〉,提及公社對生產力形成「極大束縛」,而承包制打破了這種束縛。

《學習時報》另一署名文章〈反思群眾運動和群眾路線關係〉,論及有些「群眾運動」變成「運動群眾」,「最大的受害者往往是群眾」,大躍進和公社運動有「左傾錯誤」。

極毛派稱,農民現在「很懷念公社時代」。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郭于華發表農村調查報告,指出:「我們問農民:你願不願意回到毛澤東那個時代?農民立即回答道:回到那個時代早他媽餓死了!」

流氓無產者 常打罵農民

公社體制的弊端之二,是流氓無產者之類的農村幹部,成為管控農民的農奴主。

政社合一的農村低級官僚體系,機構臃腫,官銜繁多。幹部知識水準大都很低,不少原是地痞、流氓。郭于華研究土改史得出一個結論:「土改當中,最積極、最暴力的都是些不正經的人,村民們稱他們為黑皮、野鬼、混種子,也就是『雜種』,……屬於流氓無產者。」
公社的各級幹部,不少也是這種「積極分子」。

1960年冬下達的〈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俗稱「農村12條」),提到幹部的「五風」:共產風、瞎指揮風、浮誇風,命令風,特殊化風。

高 幹閱讀的《內部參考》(新華社主編),有〈句容縣城東公社「五風」十分嚴重〉一文,記述江蘇省一個公社幹部的綁、吊、跪、撞暴行,說他們「亂打亂罰無法無 天」:「全社打罵群眾的幹部有215人,其中……大隊幹部74人,佔54.78%;……被侵犯群眾1,029人,……三台閣大隊副主任許發金,先後打社員 40人,並將一個19歲的姑娘剝去上衣懸樑吊打,來回推撞。群眾稱他們為新惡霸、活閻王」。

這種「命令風」造成大禍害。中共山東省委原第一書記譚啟龍說:「生產力的破壞,……比日本鬼子的三光政策都厲害……搞不好三面紅旗成了三面黑旗了,人民公社成了人民的敵人了。」

《後漢書.王符列傳》謂:「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公社運動的決策、推動者漠視民疾,一意孤行,是釀成上述左禍的主因。

從「新香港人」的「新」字談起

2013年10月17日


在族群、地方、國家的名字前面加一個「新」字,看來簡單,其實涵義往往十分複雜,總會引起爭議,嚴重的還會分化社 會。原因很簡單:族群、地方和國家都是政治概念,一旦有人在這些概念下面的實體上劃分新與舊,原有的社會矛盾就更加突顯。最近,《人民日報》發明了「新香 港人」這個詞,無疑會加劇新舊港人之間、港人與大陸人之間的彼此排拒意識。


「新」字之所以飽含政治隱義,可從近代西方數百年的殖民 史談起。打開一張今天的世界地圖,還可以看到一大堆名字前面冠有一個「新」字或其音譯的地方乃至國家:新英倫、新澤西、新南威爾斯、紐約、紐奧倫、紐芬 蘭、紐西蘭、新畿內亞、新不列顛、新愛爾蘭、新漢諾伐。稍古一點的地圖上,還有新法蘭西、新荷蘭、新西班牙,等等,都是大片大片的土地。不過,大家也會留 意到,這些「新」地方,都是歐洲的古書裏沒有記載、而且是社會發展還處於比較原始階段的地方。當殖民者遇上文化比她們先進、儘管並非船堅炮利的帝國領土之 時,也會識趣地沿用當地固有名稱,所以埃及還是埃及,印度還是印度,香港還是香港,而不是「新」什麽什麽。

中蘇共產 最愛加「新」

在 中國歷史上,「新」字也有很複雜的政治含義。王莽篡漢,改國號曰「新」,史稱「新莽」,為後世儒家所不容。王安石變法,引致新舊黨爭;史家把他那黨歸作 「新」黨,他的政歸作「新」政。新莽為後世儒家所不容;王氏變法,則從古到今都爭議不絕。到了清朝,中華帝國主義向西面擴張,所霸佔的一部分土地,稱作 「新疆」,「新」字的用法,雖未成體例且與西方殖民帝國的用法略有分別,卻可謂異曲同工。至於1949年中共憑借外力「解放」大陸之後,喜把由她管治的那 部分中國喚作「新中國」,則更是把國人心目中的好壞、正邪、善惡、愛恨等眾多二元對立都灌注到一個「新」字裏面去。「新」字後來在大陸用濫了,便有所謂 「胡溫新政」、「習李新政」的說法,其實都無法顯出「新」在哪裏,比起國史上的歷次變法差太遠,更遑論與鄰國百多年前那次「明治維新」匹比。

不 過,共產國家政治好言「新」,不自中共始。俄共建立蘇聯之後,「新」字大行其道,宣傳最廣泛的,就是所謂的「新蘇維埃人」。這種新人類熱愛共產主義、熱愛 勞動、身體強壯、大公無私、只聽領導的話、只有黨性而沒有人性、民族性、地方性、個性,樣板是1935年史達林抓出來的礦工斯達漢諾夫(Aleksei Stakhanov)。此夫一天幹別人十四天的活,創下一工六小時用鑽子鏟子挖煤102噸的紀錄;此紀錄不斷刷新,幾個月便上升到一工607噸,於是帶動 了轟轟烈烈的「斯達漢諾夫」運動,各行各業的領導馬上也抓出了自己的斯達漢諾夫╱斯達漢諾娃,令蘇維埃聯邦的生產進入高潮。大陸後來搞出的軍模雷鋒、鐵人 王進喜等的樣板人,都不過是「新蘇維埃人」的大中華版【註】。

政治用「新」 大致三種

在台灣,近年出了一個 「新黨」,以急統派為主力,叫好不叫座,所以支持者大部分都在「新」中國那邊的共產黨裏;開放社會有這樣一個政治派別並不奇怪,但此黨之名冠以「新」字, 就有點莫名其妙。值得留意的,反而是當年李登輝、馬英九合推的「新台灣人」概念。這個概念包含一個意識形態訊息,那就是:台灣住民要不分族群、不分 「藍」、「綠」,秉持主體意識,致力把「台灣優先」貫徹到所有重大政策裏面,以確保台灣本土安全;有此信念的人,就是「新台灣人」。這裏的「新」字,並不 指到達台灣、在那裏生活的年代有多新,而是指政治觀念上進化出來的新。

在香港,人們在英港殖民管治下習慣了政治含蓄,所以1949年以後, 港人儘管心態上兩次脫胎換骨,也不輕易言「新」——七十年代中後期,經濟社會質素提升了,擺脫難民心態,是第一次。1997年之後,港陸融合,港人近距離 接觸各種陸人,驚覺自己已成為異類,尤其發覺與陸胞當中的權貴並無很多共同點,本土情緒遂油然而生,覺得「香港」品牌還是老的好,於是漸漸形成本土意識, 當中包含強烈的拒「新」傾向,是第二次。

綜上所述,「新」字的政治用法大致有三種:一、殖民帝國人以母國地名替比較原始的佔地重新命名時用 的「新」;二、各種暴力革命的勝方為要剷除舊社會體制和意識而強搞出來的「新」;三、內在演化出來的意識、價值觀念上的「新」。三種用法當中,頭兩種很粗 暴很容易;第三種很細緻很自然,用起來要真正合適,比較困難。

讓我們再來談《人民日報》說的「新香港人」。有人認為,大陸小題大做十分不智,對新來的大陸人的稱謂,沿用「新移民」一詞便可;搞一個易與「原香港人」、「舊香港人」生隔閡、相對立的標籤,很無謂。然而,這個想法太簡單。

「新香港人」一詞,有兩個清楚而不同的意思,用標點符號便可說明:一個指「新『香港人』」;另一個指「『新香港』人」。要害是後者。

前 者,「新『香港人』」中的「香港人」,是意義主體,其思想意識進化而達到新境界的話,就成為「新『香港人』」。這裏的「新」字的用法,是上述第三種。香港 人自己進化了而不用此「新」字形容,是含蓄。中共要轉變港人,卻很不容易,甚或不可能,九七之後十多年,港人人心並未回歸大陸,反而出現離心傾向,就是明 證。《人民日報》講的「新香港人」,當然也不是這個意思。

輸入「新」血 稀釋港人

改變「香港人」不容易,改變 香港的體制、政治路向和政經當權者的身份,卻比較容易,而事實上正在密鑼緊鼓進行着。「新中國」之下,焉能沒有「新香港」?此尤其在九七之後!到這個改了 頭換了面的「新香港」亮麗登場之際,裏面的人也將因為三個因素而徹底更換了。三個因素,其一是人口的自然規律(現有的香港人生育率全世界最低,還會老 死);其二是黨員治港之下搞得原來的香港人意興闌珊便自動撤資移民;其三便是「單程證」的替補功效。到時剩下的,就是「『新香港』人」

這 個「新」字的政治用法,接近上述第一種和第二種:中共巧妙地利用「單程證」,對香港實行類似對待西藏、新疆、內蒙三地的(內)殖民,同時用各種手段把原來 的香港變為與「新中國」相匹配的「新香港」。為建構一個統一或單一的民族國家,這也許無可厚非,但如果「單一」是以壓服為主,而且「一」指的就是一元化領 導下的所有思想文化定於一黨之尊,則港人(現在的香港人)就難以接受。

港人以漢族居多,這個特徵與擁八千萬黨員的中共一樣。然而,港人十分排拒中共,更因為處境與西藏、新疆、內蒙的少數民族相似而日漸生出對這些邊疆上的民族的強烈同理心;這個現象,是中華史上僅見。

話 說回頭,筆者認同上述《人民日報》文章中的部分分析,即完全肯定新移民對香港的經濟和文化方面的貢獻(這是筆者二十年來一貫而且公開的看法),只不過不認 同中共借新移民作木馬以遂其內外包抄的「佔港」政治目的。借鑑歷史,筆者更認為,新移民完全有可能成為最支持香港核心價值的一個群體,成為守護香港主體利 益的中堅。爭取新移民的政治支持,將成為泛民與當權派之間的最關鍵博弈。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988年,未及蘇 聯消亡,斯達漢諾夫的生產紀錄便由官方證實是假的。及至蘇聯消亡,「新蘇維埃人」這個假大空概念,也同時灰飛煙滅。作家庫斯勒(Arthur Koestler,前匈牙利共產黨員)在小說《正午無光》裏,以「尼安德塔人」象徵那些「新蘇維埃人」中的極品,即當上了重要幹部、精明能幹手操生殺大權 那種。「尼安德塔人」(Homo neanderthalensis)是古人類學名詞,指一種於早新石器時期曾經出現過但沒有進化成功、最終被「智人」(Homo sapiens)取代的類人。庫斯勒於1940年出版此小說,其時史達林權力如日中天,他領導的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發展蓬勃;小說卻把蘇共精英比作「尼安德 塔人」,可謂遠見。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維護本土文化 粵語不能失守

2013年10月8日

筆者剛從西安回來,雖然普通話尚算靈光,但因着某種原因,在中國時卻聘用一位懂英語的導遊;她也認為香港人的普通話應該不大流利,英文較好,而沿途旅遊景點的人員也樂於以英語跟筆者交談。

最後一天,筆者以普通話跟導遊對話,可是她覺得筆者帶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話不大好聽,堅持以英語溝通。筆者終於頓悟,「在港生活的華人不懂英文和粵語,根本就不是香港人」的顯淺道理。

真不明白,為何新學年開始,有怪獸家長要K1寶寶入讀只講普通話的幼稚園?附【表】是根據最近的民族語資料庫(Ethnologue)、並參考瑞典語言百科全書而制訂的語言使用者排名【註1】。

現在流行說「邊緣化」,高鐵建慢一點,香港會邊緣化;少一點自由行遊客來港,香港會邊緣化;嚴謹執行上市規則,不容許不符上市規則的中國企業來港上市,香港會邊緣化。
粵語是邊緣化語言嗎?如果是真的話,法國人和意大利人便須學習普通話了。

雖 然筆者在〈從大中華地區看香港人說普通話〉一文(刊8月3日)曾經鼓勵港人學好普通話,但港人不能放棄本身的母語。粵語與普通話的分別雖然很大,可是學好 正體中文,便能讀通簡體,中文文字基礎好,只須學習百多個小時,便能講得一口得體的普通話。語言是建構國民身份或本土意識的重要工具,土耳其、印尼、西班 牙加泰羅尼亞省皆用語言規劃建立國家或自治區,香港人的本土利益,除了物質之外,本土文化粵語是不能失守的一環。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自1999年起,把每年的2月21日定為「國際母語日」,指出在多語言教育地區,要確保幼兒能掌握母語,國家語言 (National Language)可在學童較年長時學習。看看香港現況,有部分教育機構反其道而行,真是教育界恥辱。

【表】中顯示,英語使用人數直迫普通話,歐盟旗下組織於2008年的語言學習研究中指出,超過五成歐洲國家小學教授英語,九成中學生要修兩種外語,其中一項為英語,十三個國家已強制學生學習英語。

歐盟大約五億人口,歐盟的工作語言為法語,近年已開放英語為選項之一,歐洲多家跨國企業的內部工作語言是英語,東盟國家聯盟(ASEAN)的工作語言是英語而不是中文,故此,懂英語的人有增無減,英語為國際語言的地位已愈來愈鞏固。

順帶一提,李光耀以英語作為新加坡第一語言的經驗,曾經勸告某位中國領導人可考慮把中國的第一語言改為英語,以便增強創意和改善思想狀況。李光耀實在很了解這是中國數千年文化的絆腳石【註2】。

香港家長一向恐怕「執輸」,其實一個普通香港小孩,應該在幼兒時期同步學習粵語、正體中文和英文,待兩文兩語發展和掌握後,才慢慢學普通話,方為上策。

作者為國際會計師公會會員、英國行政管理學會會員

【註1】根據語言學觀點,漢語內的方言實為語言,例如粵語與普通話的分別,比瑞典語與挪威語還要大。
【註2】Lee Kuan Yew, The Grand Master's Insights on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World, P.10-11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公民抗命與良性違憲

2013年10月11日

1996年,上海華東政法學院一位三十七歲的法學教授(簡稱H教授)提出一個新穎的觀點——「良性違憲」,引起國內法學界 廣泛爭議。十多年過去了,人們對這個與中國憲政改革高度相關的話題,仍然興趣不減。不難發現,目前香港的「公民抗命,和平佔中」社會運動,就十分契合「良 性違憲」的理念。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提出:「公民抗命者是基於一個公義的訴求而作出有限度的違法行為,並透過承擔罪責去感動社會內的其他人,讓他們也看到現行的一些法律或制度是不公義的,促使他們支持把那些不公義的法律或制度改變為合乎公義的。」

當年的溫柔抵抗

至於H教授的觀點如下:

違背當時憲法條文,但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事件,可稱之為「良性違憲」。例如,安徽鳳陽小崗村十八戶農民衝破當時的憲法規定,實行包產到戶,安徽、四川兩省省政府在憲法未修改前卻已大力推廣這一做法,構成「良性違憲」。

H教授還說:「我肯定了良性違憲,其實是對人民『抵抗權』的肯定,立意仍在人民這一邊,絕無『為五斗米折腰』之意,說穿了,是對『惡法』的一種溫柔抵抗。」

H教授認為,良性違憲行為的發生,是因為「法律具有三種局限性」:

一、法律的保守性和社會變革的發展性相矛盾;
二、法律規則的僵硬性和社會變革靈活性相矛盾;
三、法律的控制性與社會變革的越軌性相矛盾。

說 到越軌性,H教授引述美國社會學家戴維.波普諾的一段論證:「有時因為一些成員的違規行為,整個群體的其他成員都意識到某一條規則不太合理,或者它與別的 更重要的規則相牴觸,這條規則就改變了。例如,在由馬丁.路德.金發起的非暴力反抗(civil disobedience,港譯『公民抗命』)運動中,對允許隔離法的破壞把整個國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們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上了。這個民權運動終於使 那些法律發生變化」。

顯而易見,H教授的觀點與戴耀廷的不謀而合。

十七年過去了,H教授後來當上華東政法學院的副院長,進而官至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2009年出任駐港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H教授成了現在的郝鐵川部長。

今天的機會主義

屁股決定大腦,郝鐵川對「良性違憲」的看法似乎有了很大改變。在最近的〈講道理,說佔中〉一文中,他質問到「為什麽不用種種合法方式來表達訴求」?大概他已忘記自己說過的「法律具有三種局限性」。

他也質疑「佔中」先例一開,仿效者很快接踵而來,如此下去,香港豈不成了亂港?他也忘記自己曾經說過:「某些越軌行為能帶來社會體制中所需要的必然性變化」。

郝 鐵川在當年〈論良性違憲〉一文【註】中指出,中國的立憲制度不夠完善,受計劃經濟的影響,普遍採用的是「列舉式授權性規範」,立法只是把已知的權利、權力 通過計劃配置給行為主體,不利於市場經濟中主體的自由選擇;應該通過改革,採用「禁止性規範」確立主體不可涉足的範圍,而「在被禁止之外的廣闊空間裏,每 一個主體都可以根據『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則,理性地、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權利」。

遺憾的是,今天的郝部長也忘記「法不禁止即自由」的觀點,要把《基本法》並未禁止的「公民提名」權利從港人手中硬生生地奪走。

昔日的郝鐵川和今天的戴耀廷,都曾讚揚馬丁.路德.金「違法達義」的社會抗爭行為,現在兩人卻成了對立面,在媒體上唇槍舌劍。

雖然「良性違憲」的始作俑者漸行漸遠,但港人反抗強權、爭取自己應有權利的立場卻不會改變,如同郝鐵川當年遭到不少非議時所信奉的那樣:「我知道,持『良性違憲』論者,是少數,但這是光榮的少數!因為民主的精義就是『尊重多數、保護少數』。」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註】文中郝鐵川的言論,摘引自他的文章:〈論良性違憲〉,刊於1996年第4期《法學研究》;〈社會變革與成文法的局限性—再談良性違憲兼答童之偉同志〉,刊於1996年第6期《法學研究》;〈溫柔的抵抗——關於良性違憲的幾點說明〉,刊於1997年第5期《法學》



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扶貧容易滅貧難 窮人生活勝舊時

2013年10月8日

一、政府終於在上月底公布《二○一二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據本報報道,當局採用「相對貧窮概念」,把貧窮 水平定於住戶(家庭)入息中位數的一半,據此,本港約七百一十萬人口中,有一百三十一萬二千人即佔人口百分之十九點六屬於「貧窮」;在扣除納(直接)稅而 又把受惠的現金福利、綜援、生果金及交通津貼等當作入息後,貧窮人口便降至一百零二萬,比貧窮率未作「福利計算」前減四點四個百分點,減幅約百分之二十; 如果把私人慈善捐款、馬會及形形色色非政府機構捐助以至政黨為誘使選民投其一票的免費飲食遊樂等併入其內,本港貧窮人口肯定跌至百萬以下!

相 信本報讀者都生活在貧窮線之上,但並不等於他們不應關心此一有普世性的現象。讀者也許會說,貧窮線以下家庭的住所狹窄湫隘,是香港人稠地少應有之象;然 而,這些家庭大都享有上述種種可以「量化」的福利,還有免費教育、低費醫療服務,再加上不少家庭有若干現代化電器家庭用品(appliance)如雪櫃、 電視、煤電爐、風扇甚至空調,以及電腦和手機等,貧窮線下家庭的生活並不太差。這種說法不能說不合理,這類家庭的物質生活條件的確能夠媲美八十年代的中產 家庭,但社會財富不斷累積、科技進化一日千里,那些一二十年前被視為奢侈品的東西,隨着公平意識的提高,已逐漸成為平民百姓的日常必需品。事實上,它們的 價格,由於市場競爭,這五六十年來升幅有限;另一方面,工資則持續上升(實質工資倒退是近年的事)。筆者未見本港的數據,以比較完備的美國統計(據美國奮 進學社〔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EI〕一位研究員於九月二十七日所引的數據),家庭必備的十一種必需品(洗衣機、乾衣機、洗碗碟機、雪櫃、冷藏櫃、煤氣爐、咖啡壺、攪拌機、烘麵包〔多 士〕爐及吸塵機)在一九五五年共售一千八百五十一元(美元.下同),賺取平均工資的人需要工作八百八十五點六小時才能購得;一九七三年這兩項數字依次為二 千二百七十二元和五百七十五點二小時,到了今年二○一三年,它們分別為三千二百八十九元及一百七十點四小時。這等於說,比較上貧窮的家庭已能夠輕易享受這 些展示科技普及化的「物質文明」!香港家庭的必需品與美國的不盡相同,惟筆者相信這五六十年來,就業家庭收入的增幅肯定比物價漲幅高。如果這種估計不致遠 離事實,等於現在再不能用「舊眼光」去看貧窮問題!

二、貧窮線是英國基督教公誼會(Quaker,亦音譯貴格會)教友約瑟 夫.能得利(英國約克郡〔York〕「能得利糖果廠」東主)讀化學的大兒子本傑明.施保.能得利(B. Seebohm Rowntree, 1871-1954)於一九○一年的「發明」。一句話,富二代的施保對十八世紀末期約克郡貧富懸殊現象深感不安,一八九九年加入糖果廠後,「不務本業」, 收集該郡一萬一千五百六十多個家庭(共四萬六千七百五十四個成員)的物質生活數據,花了兩年時間,於一九○一年寫成《貧困—城鎮生活研究》 (Poverty : A Study of Town Life;多次再版,最近一次在二○一○年),於比較貧、富及「中產」生活狀況後,得出一個四口之家每周最低需用十先令六便士(成年人平均三先令,三歲至 十八歲兒童平均二先令三便士),才能過「正當生活」(a healthy life),其支出包括保暖和照明的能源、租金、食物、衣服及「家庭雜支」(包括每周一次「豌豆布甸加熏肉」)。如今香港人大都知道「能得利果味橡皮糖」 (該公司一九八八年為瑞士「雀巢」收購),知道貧窮線以至因此衍生的扶貧(福利)政策皆從施保.能得利這本社會學劃時代著作而來的人,相信不會太多。

百 餘年前,貧窮線定於求得溫飽的代價,隨着「時代進步」,人活得愈有尊嚴,基本生活包括的東西比百年前多出不少;百餘年來對貧富問題「鍥而不捨」的「約瑟 夫.能得利基金」(The J. Rowntree Foundation),現在把「正當生活」的條件包括每年一次「自助假期」(self-catering holiday)、通訊用手機(no-frills mobile phone)和每兩年購買一套普通常服(a cheap suit)。這類如今不少港人仍視為奢侈(起碼不屬必需日用)品的「物質文明」,所以被視為「正當生活」的必需品,是因為惟有如此,人才能融入社會,過正 常的社會生活。換句話說,包括香港在內的經濟發達社會,對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已不僅限於溫飽。這是釐定「扶貧」政策者必須注意之處。

阿當.史 密斯在一七七六年初版的《原富》(希望讀者對之不會生厭)中提及貧窮現象,以生動的例子說明貧窮定義隨經濟發展不斷「提升」:「希臘和羅馬人不會因為沒有 亞麻布衣服而不自在,但如今在歐洲,一個稱職(creditable)的勞工若無法購買亞麻布衣服,他會無地自容。」今日窮人家有多種「家電」並且有旅行 及使用先進科技發明的訴求,應該都在史密斯預期之中!

三、大概是數月前,筆者在這裏寫過「天下無難事」這句「勵志」話不周 延,因為天下確有解決不了的難事,這便是「致富」,今天要加上另一項「難事」,此為「滅貧」;昨天李偉才在〈貧窮是被製造的〉一文的觀點非常正確,但正如 李光耀(見阿里遜〔G. Allison〕等人的《李光耀》)所說,拉近貧富的目標崇高、工作重要,但在資本主義社會,某種程度的不均(some inequality)是揮之不去的,因為人的智力(intellect)、努力和運氣,始終有重大差異,這種「差異」,是造成「不平等」的根源。李光耀 沒提及的是,人看待金錢和消費的「哲學」亦有重大分別,有人儲蓄(延後消費)有人傾向先使未來錢(把資產當抵押品),結果有霄壤之別;多年前筆者常舉的例 子是,發給每名港人一百萬元,讓他們自由支配這筆錢,十年後他們有的成為富翁有人淪為赤貧……。

為了彌補種種缺失令人類「均富」,世上不少 有心(加有錢)人及對祖先掠奪破壞令一些國家一窮二白而生悔意的發達國家,這些年來撥出巨款「扶貧」,但成效不彰,這從聯合國、各國以至非政府組織都在 「扶貧」上可見。美國記者妮娜.孟克用六年時間「追蹤」致力「滅貧」的哥倫比亞經濟學教授沙殊在撒哈拉的工作,寫成《理想主義者—沙殊和滅貧問題》 (Nina Munk : J. Sachs and the Quest of End Poverty),對沙殊充滿仰慕崇拜之心的孟克,最後不得不指出在二○○五年寫下《滅貧》(The End Poverty)這本暢銷書的名教授,雖然獲哥倫比亞大學的「地球學社」、聯合國發展計劃及索羅斯的資助和支援,但沙殊致力改造(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的十 二條鄉村,都無法「自立」……。沙殊的「滅貧」無法「達標」,功敗垂成,原因不在他的方法不對,他的確「對症下藥」,但病人並未照醫生的指示服藥、養病, 病情難有起色,理所當然。

事實上,因為人有「賢不肖」,因此「財富分配不均」,是普世現象,在學者專家力謀把之「扯平」不遂之後,現在有人 要政府立法派錢令全國成年人有「基本收入」,以此彌補「收入不均」(income inequality)之過。十月三日,瑞士若干草根組織,發起一項十萬人簽名(進行公投的「最低要求」)運動,希望藉民意迫使政府每月發給每個成年人二 千五百瑞郎(約合二千八百美元)的「月薪」,同時建議立法限制公司最高負責人月薪不得超過公司最低級員工的年薪(所謂一比十二倡議〔1:12 initiative〕)。瑞士將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就此「議程」進行全民公投;一旦成事,瑞士將成世上第一個有公平「基本收入」的國家……。但瑞士的貧富 懸殊會因此而拉近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考慮種種不同學科學者及社會評論家的「扶貧」和「滅窮」方案後,筆者以為比較有效提高人們收入的方 法是發起一場「勤勞(努力工作)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此為加州巴克萊大學經濟史家Jan de Vries於一九九九年提出的主張(二○○八年同名專著由劍大出版社出版),他認為「工業革命」若沒有大量工人特別是婦孺的廉價勞工投入市場,不分晝夜地 工作,「工業革命」無法取得輝煌成就……。筆者現在借用這種意念,認為惟有全神投入工作才能增加收入,「勤勞革命」因此有助人民「增富」;但這不等於能夠 「滅窮」,因為人有良莠之分,他們所得的物質報酬不可能均等,不均等催生貧富且必然導致貧富懸殊!


旅遊發展不可「大小通吃」

2013年10月8日

本地對內地民眾來港旅遊的討論,一直都是有點古古怪怪的——遊客太多的時候,會討論承受能力的問題;到了遊客減少時,則又擔心旅遊業不振,會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所以,無論是多是少,都是一個問題。

其實,我們要面對的是一個(或多個)怎麼樣的問題,卻鮮有深入討論。
很多人認為那是一個承受能力的問題,在這個角度底下,又可分開為兩種相當不一樣的考慮。

一個角度是從旅遊及相關的服務業的利益出發,所謂承受能力,其實是指接待能力(例如酒店房間是否足夠,有無為旅遊巴士提供足夠車位之類的問題)。嚴格來說,這個關於接待能力的問題,本身不是一個問題;如果出了問題,那應該只屬過渡性質,在一段時間之後,自有「解決」方法。

分流旅客 一廂情願

我 之所以這樣說,是由於如果問題只在於接待能力不足,那大可以集中火力增加有關設施,以應付問題。當然,當中涉及政府政策、城市規劃(例如撥地興建酒店), 但理論上這都並非不能解決的問題,只要定出方向,自可趕上形勢。所以說這是過渡性質(供應滯後於需求)的問題,就是這個意思。

旅遊及相關的 服務業真正要說服市民的是,這種以內地遊客為主要對象的旅遊發展,是否可以持續發展下去:今天所投放的資源、建設,於未來二三十年乃是一些可以創造就業及 具備經濟效益的事業,不會像好些發展中國家在推動旅遊業的過程中,大興土木,建設大型度假村之後,不久便人去樓空,陷於更痛苦的經濟轉型的困局之中

另 一個則是一般市民及所影響的社區的角度,而相關的考慮將會跟前面所講的截然不同。可以想像,若今天特區政府有勇氣面向公眾,作一次認真的諮詢,問他們對進 一步向內地開放旅遊有何看法,我敢肯定,大部分市民所要求的,不是增加,也不是保持現狀不變,而是要有顯著幅度的減少。

這個角度的考慮,不 在於經濟效益、就業,而是對日常生活造成的滋擾和不便。更重要的是,市民所擔心的情況和問題,並不會因為特區政府嘗試提升本港的接待能力而能夠解決。原因 之一是當初設計本港的基建(例如我們的集體運輸系統)時,其主要功能在於照顧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如上班、上學),而不是同時用來應付平均每天九至十 萬名外來遊客在市中心的繁密活動,部分更是提着行李型購物包(其實就是一件或多件行李)或即日來回大量購買日用品,於繁忙時間內介入本地人的常規生活的一 種狀況。

簡單而直接地說,以香港這樣一個高密度的城市而言,目前的遊客量已超出規劃的容量。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很多港人的主觀意識之中,這樣的遊客流量,令他們的生活質素下降。
時下坊間有一種意見,認為只要政府選出區域(例如在東北、西北、大嶼山興建購物城,又或者在河套區建立一個即日來回的內地遊客購物專區之類),便可以引導內地遊客的流量和流動的方位,在提高對內地遊客的開放程度之餘,又不會對市民造成不便。

問題是,這個建議從來未有提出有力的證據,令人相信只要在市中心之外的地方興建商場、購物點,便可以收放自如地控制內地遊客的流動方位。任何以為在市中心之外增加一兩個購物點,內地遊客便不會再踏足尖沙咀、中環、銅鑼灣的想法,注定是一廂情願的美好主觀想像而已。

旅遊業務 如何轉型
那麼,其實我們是要面對一個(或多個)怎麼樣的問題呢?
問題的核心是香港的旅遊發展總不可以長期以「大小通吃」的模式運作下去。如果我們的目標在於中下游市場,那未來五年、十年都應該沒有什麼需要擔心的──只要維持現狀,一年四千萬、五千萬內地遊客,全年三千萬即日來回的華南遊客,均屬指日可待的事情。

這 種是「旺丁不旺財」型旅遊發展(即旅客人數增加,但他們的消費卻不會怎樣調升),相信市民大眾很難接受。但只強調高檔消費,可以嗎?如果香港只靠名牌在市 中心開旗艦店以招徠內地遊客,則很難看得清楚它的前景;愈來愈多富裕的內地遊客會轉到歐洲、日本、美國購物、消費,沒有必要以香港為首選。

於是,我們回到一個最老套的話題:香港的旅遊業打算怎樣升級轉型?有無打算定位於市場中的高端旅遊服務,以吸引高消費客群為目標,而不再走「大小通吃」路線呢(以市場機制來減低那些零團費客群對香港的興趣)?

特 區政府在考慮會否接待更多內地旅客之前,必須先回應上述的提問。在內地旅客的問題上,香港人的忍耐力只會逐日退減(所以,提出成立什麼委員會,只會噓聲四 起),更不會接受花言巧語。不過,如無意外,特區政府在這個問題上,又恐怕只會繼續吞吞吐吐,既無短期應付壓力的招數,亦無長遠的願景可言。

作者為香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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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一方述評未解困 共事詮釋好商量

2013年10月3日

一、香港人爭取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壓根兒不是為了獨立管治,而是希望能夠建構一個認受性較 大、比較公平、願意面對香港全民福祉的運作體制。經過百餘年的殖民統治,香港人早已絕了要求(遑論爭取)獨立的意志,視此為非分之想的人,接近百分之百。 香港是蕞爾小島、彈丸之地,別說要與宗主國分割、鬧獨立,就是作對着幹的抗衡,亦無力無條件。非常明顯,要是沒有《基本法》承諾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和普 選產生的立法會,過慣「政治與我何干」閒散生活的香港人,爭取早日落實普選的立場,不會那麼一致。
十.一前夕,收到中央駐港聯絡辦宣傳文體 部部長郝鐵川的新書《香港基本法爭議問題述評》(下稱《爭議述評》;中華書局),未及細看內容,先看到封底的摘引:「香港社會最根本的共識就是《基本 法》,如果沒有這一共識,就沒有香港的順利回歸,就沒有香港社會總體上濤聲依舊的繁榮穩定,就沒有回歸以來國際社會對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普遍好評;如 果這一共識不牢固,香港社會就會充滿不穩定性或不確定性,就會使綜合競爭力慢慢削弱,如果這一共識被打破,香港將會發生巨大的震盪。」

筆者 同意郝氏對《基本法》重要性的看法;不過,《基本法》理應不單是「香港社會的根本共識」,亦是國家對待香港的方針和政策之所本。換句話說,代表國家的人民 政府,何嘗不是一樣有責任按條文、守權責,在香港的有關政策上都得體現《基本法》精神?如果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香港特區齊有共識,《基本法》便沒有 存在價值!

憲法的作用在規範政府的權力,即使香港《基本法》之於國家《憲法》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並不是很多港人同意的觀點),等於說《基本法》雖然受制於中國《憲法》,卻依然有制約中央政府維持對港方針不變的用意。

《爭 議述評》開篇便清晰說出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統屬關係,而從當初「小憲法」或「子法」之類的議論鋪陳,到最後一章關於《基本法》爭議的不同成 因,本書確有客觀事實詳盡、筆墨明快簡潔之勝(對此命題有興趣者應讀此書)。郝氏在法理觀念上,指出不少港人或有疏忽之處,此為中央對港擁有的種種實權和 責任,那是有助認識香港建政基礎的通識素材。老實說,郝氏下筆並無存心偏頗,可是由於觀點仍是從中央駐港官員的立場出發,香港讀者一看之下,很易看到好些 盲點;從這些盲點,又不難明白為何大家誠心誠意捧着《基本法》但彼此的意見落差竟然那麼大。

二、郝書論及香港主權治權不可分 割的時候,先引述鄧小平於一九八七年對《基本法》草委所說的一番話:「中央政府確實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也不需要干預。」以後還有鄧小平在對香港 有利無害的考慮下,保留中央對香港某些權力的論述。輾轉發揮的論點,進而闡述中央對香港的「限制性管治權」並不止於國防和外交;郝氏引述香港大學學者的著 作,列出十項中央對香港的實權,包括「違憲審查權」和「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等等。總而言之,中央對香港的權力非常大,那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亦是主權 (宗主)國應有的權利。不過,中央若非能夠做到有權不盡用—一如英廷之於舊香港—香港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設想,便會分崩離析甚且化為烏有!

一 個共產黨專政的大國(郝書委婉地稱為「單一制國家」),與一個資本主義的多元小地方,當年為求統一,挖空心思,建構「一國兩制」,最後成功寫進《基本 法》,那是多麼艱巨的功業。要知道,當年國際間長達半個世紀(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九○年)的「冷戰」,以美國為首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與以蘇聯為首的華沙公 約,在政治、外交以至經濟上長期對峙對抗,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是共產主義的「單一制國家」與資本主義的多元國家互不相容、分庭抗禮、仇視敵視。雖說香港 前途談判開始時,中國已經實施經濟開放,畢竟仍在摸索的起步階段,但在香港問題,已有如此胸懷氣度,讓香港平穩過渡、順利回歸,港人實應額手稱慶。

然 而,理想再高遠、構思再偉大,還要成功貫徹並順利運作才竟全功。無論共產主義抹上多少中國特色,「中國特色」再稠濃的黨人亦難掩其共產黨本色;他們對香港 被英國人熏染的盎格魯撒克遜資本主義(Anglo-Saxon Capitalism)早存惡意、從無好感。一九九一年「冷戰」告終,「蘇東波」(蘇聯及其東歐衛星國以至華沙公約〔總部設於波蘭〕)風流雲散,中國成為 非常少數可說是碩果僅存的共產黨專政大國,當年北京高度戒備外國勢力滲透、敗壞專政綱紀,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取態。

香港是國際都會,華洋雜處 是最大亦是必然的特色;這裏因為訊息迅速流通,出入境自由加上國際語言英語普及,過去一直是西方國家其中一個刺探東亞各國政情的諜報中心。回歸以後,香港 是中國境內唯一的一塊不是完全受制於共產黨專政的「自耕地」,在北京心目中,也許是外力滲透內地的一個缺口,明裏抗拒、暗裏提防,是應有之義;不過,從 「前朝」生活過來、素與外國人有點交往的港人,他們或與故舊聯繫,或與新交接觸,又或於演說及私語內容觸及關乎中港政治體制自由民主的話題,又哪用大驚小 怪?因此公然宣示不滿,把這類人標籤為漢奸、走狗,除了顯得毛躁幼稚,哪有警戒作用!單一制國家與多元化開放社會,有無可抹煞的分歧,那是否當年溫家寶總 理心目中香港管治的「深層次矛盾」?筆者未敢妄斷,說那是香港「高度自治」的「潘朵拉盒子」,筆者絕不置疑。

三、《爭議述 評》多次引用港大法律學者、「佔中三子」之一戴耀廷的言論,其中(頁一五九)一段是:「對『一國兩制』的不同理解,造成『一國者』和『兩制者』之間很深的 不信任。這種不信任將會破壞『一國兩制』的基礎。若繼續惡化下去,可能不是『一國兩制』,而是『兩國兩制』或『一國一制』。出現『一國一制』的可能性會更 高,因為香港根本沒有可能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他(應指戴教授)呼籲現在必須衝破這種不信任的惡性循環,重新建立『一國者』和『兩制者』之間的信任,通過 相互更深的認識和對對方不同看法有更大的接納,開展一個新的階段。」

如何開展那樣的新階段?回看董建華作為「開區之首」,很多政策不是功敗 垂成,便是徒勞無功;而最為實在的,很多人只能想起《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那是通過減少市場壁壘及政府法例,以加強香港和中國的經濟貿易聯繫,其用意與效果均不錯!假如能就《基本法》化解分歧、凝聚 「更緊密共識」,組成近似當年《基本法》起草諮詢委員會、沒有法定權力的諮詢組織,應有別於只邀請「自己人」參與的「基本法委員會」,又或將此委員會的人 選「多元化」,包攬「異見」專才,由國內與香港專家組成以詮釋《基本法》的落實工作與取向,把充分辯論的見解提供人大常委會在作出任何有關香港《基本法》 的解釋甚至修訂決定的參考。此意未知是否可行?

《基本法》裏沒有「愛國愛港」的明文規定,可是鄧小平生前確曾三番四次提到要由「愛國愛港」 人士「治港」;不過,當掌權者以順我者「愛國」、支持我者「愛港」為藉口扭曲面對全民的管治,只在意於某個階層的利益,漠視全港市民的福祉,令民怨沸騰, 如此敗壞的管治,港人該怎麼辦?

《基本法》「留白」的空間甚多,中央一旦改為對港行使屬於主權的所有各項實權,港人再無立足於「治港」的餘 地。河水泛濫,井水便「被消失」;《基本法》原是擋隔河水的堤壩,有人發現堤壩「漏水」,有些勇於承擔的港人如「佔中三子十死士」,效法傳說中的那位荷蘭 小孩,試圖以手指堵塞漏洞,能否遏制決堤,有待事實證明。那個故事純屬虛構,香港卻是危機!


‧治絲愈棼的香港政治.四之四

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論基督信徒政治上保持緘默的依據

2013年10月3日


新約《聖經》中的耶穌有二重性,是神也是完整意義上的人。由於耶穌的形象裏有這個人之性,祂給人的感覺並非高不可 攀而是非常親和,後世的基督信徒因此更能接受祂的言傳身教,擔當好「地上的鹽、世上之光」的角色,以至從其信仰核心發揮出來的仁愛和公義,兩千年來不斷克 服其信眾集體所面對的嚴重的內外邪惡,成為當世的一支健康力量,產生淨正能。


也由於耶穌有這個人之性,註定了祂的信徒和教會,除了 首要注重傳道與靈修之外,都不可能完全出世而必須或淺或深介入世俗事務,與社會所有群體和階層全接觸,及於上上的權貴,更至於下下的無產者。如此介入社 會,信徒與政權之間,必會生出一種張力;政權若無法容忍這種介入,後果是殘酷的,這在新約《聖經》出現的年代已經廣為見證。同樣的歷史背景,也出現在中國 的儒學傳播早期;我們可以參考儒家面對政權時的策略,更加瞭解基督及其信徒處於羅馬殖民政府之時的處境和對應辦法。

孔子知道政治危險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論語 》憲問。「危」就是「正襟危坐」的「危」,直的意思;「孫」即「遜」,退避、謹慎的意思。後半句指時勢不妙,做事要正直,說話要避忌。)

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論語》衛靈公。蘧伯玉,衛國人,是孔子很敬重的一個朋友;「卷而懷之」就是港俗「執包袱鬆人」的意思。)

子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現,無道則隱。」(《論語》泰伯。)
孔 子的思想是入世的,讀書就是為了能做官,然後得君行道,施展抱負;他自己如此,教學生也如此。但是孔子知道亂世的政治危險。他自己曾受暴君迫害,險遭不 測;他的學生子路更慘死於宮廷中的仇殺,死後更被施以醢刑(「醢」音海,指剁成肉醬)。所以,孔子提倡「明哲保身」;他固然歌頌為理想犧牲的仁人志士如比 干、箕子等,但他更強調為了保存善的香火,儒士要為自己留活路,不作無謂犧牲。上面的三段《論語》引文,都說明這點。
大家想想,在「父母之邦」裏弘道,孔子尚且要如此惶惶不可終日,然則在耶穌生活的時代的羅馬殖民地高壓統治之下設教聚眾,不是更危險、更需要「言孫」麼?

那個時代的羅馬帝國殖民統治,到底是什麼回事呢?筆者多年前讀歷史讀過,不過印象模糊,所以重新看了有關資料,於此作簡單描述,以方便讀者。

猶太(拉丁語:Iudaea)是羅馬帝國東部的一個行省,傳統以來都是猶太人生活聚居的地方。

羅馬傀儡拿手維穩

據 舊約《聖經》記載,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約在公元前1000年,以色列的大衛王佔領了耶路撒冷,建立以色列王國。大衛死後,其子所羅門 (Solomon)即位,建造了耶路撒冷聖殿(「第一殿」)。其後的幾百年裏,巴勒斯坦先後被亞述人、巴比倫人、波斯人佔領(「第一殿」毀滅後,「第二 殿」由波斯人興建)【註1】。元前281年,馬其頓(北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佔領了耶路撒冷。公元前168年至前143年,猶太人復國,建立哈斯蒙尼王 朝。公元前63年,耶路撒冷被羅馬的龐培佔領,設猶太(Judea)省,由羅馬設置總督。羅馬帝國的慣例是,殖民地如果能夠由傀儡統治而局面穩定、人民不 作反,則羅馬不會直接統治;如果當地局面不穩定,則改為直轄,稱作省,便於鎮壓。

耶穌在生的整個時期裏,巴勒斯坦北面的加利利(含拿撒勒) 由傀儡王希律.安提帕斯統
治;其父為大希律王,修築「第二殿」的就是他。南面的猶太省(含耶路撒冷城和伯利恒城),則由羅馬總督比拉多管理。歷史上,希 律.安提帕斯是一個「殘酷而好色」的傀儡統治者,一個徹頭徹尾的「羅馬奴」,維穩最拿手,把經常反叛的猶太人壓得貼貼服服。

在猶太省的耶路 撒冷,每年逾越節,即猶太人記念「出埃及」的節日,都有大批猶太人從外地前來慶祝,羅馬總督例必如臨大敵,生怕猶太激進分子聚眾生事,一定從位於地中海岸 的殖民管治大本營凱撒利亞市來到內陸接近死海的耶路撒冷,坐鎮指揮羅馬帝國軍隊維穩。事實上,公元70年和公元132年,當地先後爆發兩次猶太獨立運動, 均遭羅馬軍隊武力鎮壓。
在這種政治氛圍底下,耶穌既然認為自己的王國不在此世,祂和祂的門徒(特別是改信耶穌之後的保羅)竭力調低甚或壓抑 其反殖色彩,避免羅馬的暴力鎮壓(改信耶穌之前的保羅應該最清楚這種鎮壓),是很正常的事,但這並不表示耶穌及其信徒沒有政治取向,更不表示耶穌會把熱衷 政治的反羅馬分子驅逐出教。其實,耶穌十二門徒之中的「奮銳黨的西門」(Simon the Zealot),傳說就是一個反羅馬熱血分子,其後在羅馬帝國的另一殖民地埃及省殉道,被利鋸鋸死。(埃及從元前30年起到公元六世紀之間,是羅馬帝國殖 民地。)

策略性「明哲保身」

耶穌自己的政治觀點是怎樣的,後人無從得知,但如果相信祂既是神、也是一個完整意 義上的人的話,大家就有理由作推測。筆者認為,一些少數派宗教史學者的看法,不無道理:耶穌對羅馬殖民及傀儡統治有一定反感,只是祂不明言;後者可能是一 種權宜,一種當時當地最為適宜的為了宣道的策略性「明哲保身」【註2】。作此推測的《聖經》依據起碼有三條:

一、耶穌從來沒有像保羅一樣, 苦口婆心勸導信徒要忠於任何世俗政權;祂的名句「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並不是祂主動說的,而是在一個法利賽人巧設的危險圈套擺在祂面前 之時說的,而且說得模棱兩可,可以讓祂順利脫身(《馬太福音》22:15-21;分析見上周四拙文)。

二、耶穌對羅馬的殖民地稅收不以為 然,完全不當是一種公民責任,反而清楚表示納那些稅僅僅是為了避免觸怒替羅馬服務的稅吏;而且,祂在着門徒交稅之前,還不忘刻意提醒他們,收稅的那些人的 兒子(「官二代」)都是不交稅的。最後,祂還利用神之力,從魚口裏變出錢幣做為稅款(《馬太福音》17:24-27)。

三、耶穌在被捕當 晚,曾阻止門徒動刀保護祂;有些人認為這是耶穌教導人們要尊重地方政法權力、不能用暴力自保的證據。「耶穌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 前,下手拿住耶穌。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馬太福音》26:50-52)。但是,我們不能忘記,刀是幾天之前耶穌親口叫門徒買的。「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 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麼沒有?他們說:沒有。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路加福音》 22:35-36)所以,那句「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的正確理解應該是,耶穌眼見「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着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 老那裏與他同來」(《馬太福音》26:47),知道忠於自己的門徒動刀無用,反而會被人多勢眾的對方殺戮,因此勸喻他們放下武器,免得無謂犧牲。

由這些《聖經》事例可見,耶穌這個「是真天主亦真人」者,並非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世外人,而是一個有血有肉更有一些正當的政治計算的人。如果祂面對的政權同樣不公義,但公開批判那些不公義不會招致殺身之禍,祂會怎樣做呢?

如果「明哲保身」沒有明顯的必要,基督徒面對不公義的政權,如何從《聖經》裏找到必須沉默的依據呢?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作繭自縛治權弱 人大操盤主權威

2013年10月2日

一、不是沒有本事的香港人,一旦被北京「相中」當上行政長官,便都「荒腔走板」,難言勝任。從董建華、曾蔭 權和梁振英的施政,雖然他們出身不同且各在「本業」都有一定成就,但被捧上此高位便施展不出「當家」本領,所以如此,除了忠誠「異」向衍生的矛盾、半部長 制腐蝕了行政主導的公務員實力,更重要的可能是一項作繭自縛的負面影響,此為遇上疑難便尋求「人大」釋法而不得其正!

非常明顯,釋法有無上 權威,但若非絕對必要,最好備而勿用,因為高度自治的地方,民意先行,即使民意各走極端、官民各執一詞,還有獨立的法律裁決;法律亦解決不了的話,要求 「人大」釋法,亦應由終審法院提請,那要比政府直接行事的傷害性小。打「人大」的主意,反映特區政府、民意機構與獨立司法都管不了事。事實上,「人大」的 相關委員會,對提請事宜的認識既不比港人深刻,能力亦可能不比港人強。換句話說,「人大」一錘定音,釐清香港難題的「高見」,是憑着有權作出無人能夠挑 戰、凌駕整個香港體制而不是什麼「英明辦法」。用上釋法權威的正面效果是「一言而為香港法」,把所有的噪音都壓下去;而不良的副作用是予人以「大石砸死 蟹」的壓力感!所以說,若非有真正解決不了的問題,最好不要輕易釋法,在無法可想、無路可通的情形下釋法,要由終審法院提請且愈少愈好。
港 人內地子女的居港權問題,發生於董建華任內的一九九九年,由當年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擔綱演出」的第一部「高成本」大製作(以時序和影響深廣計,第二部 超級巨製自然是試圖闖關不成的二十三條立法!)。葉太當時以未來十年有一百六十多萬內地人士因「限制鬆動」潮湧而來,令本港不勝負荷為理由,與時任律政司 司長的梁愛詩赴京尋求釋法。「人大」的釋法,港人不會、不能亦不敢不從,可是,在普通法之下,解釋法律原是香港法庭獨有的權力,政府不加尊重,捧出「人 大」釋法的權力以壓抑香港司法,那絕對是政府處理不當的過失!港人記憶猶新,很多大律師曾為此佩戴黑紗,從終審法院遊行到政府總部,以如喪考妣的心情作出 沉痛無聲的抗議。

二、梁振英上台後,二○一二年曾就外傭及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居港權問題,透過律政司要求終審法院向「人大」 提請釋法,爭議再起;這回稍好一點是沒有繞過法制體系;不過,香港司法權限是否應該到此「止步」?其實,愈多引入「人大」釋法權力,「高度自治」名實不符 的印象便愈明顯;如果「高度自治」被扭曲或顯得柔弱無力,接着的疑問便是「港人治港」是否中聽不中用?

就社會問題釋法等於公開宣示香港「港 人治港」力有未逮或有所不及之處;就政改釋法,則使本土意識比較強烈的「愛港港人」(有別於愛國意識蓋過愛港的「愛國愛港」群)感到難以忍受的壓抑,香港 三大政黨,民建聯(一九九二年成立)、自由黨(一九九三年成立,前身為啟聯資源中心)與民主黨(由港同盟及滙點於一九九四年合併而成),全部都成立於回歸 前,當年三大黨均以二○○七年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二○○八年全數立法會議席由普選產生為政制發展的里程與目標。二○○四年,董建華連任以後,輿論要求 二○○七/○八年雙普選的聲音極為清晰,《基本法》第四十五及第六十八條並無明文規定沒有這種可能性,可是,曾在二十三條立法問題上與民意相違的港共勢 力,以其不符合《基本法》條文中的「實際情況」及「循序漸進」原則而全力反對,「人大」隨後於當年四月釋法時,正式排除香港於○七/○八年進行雙普選的可 能性,又把原來修訂議案的程序,由「三部曲」變為「五部曲」,行事關卡多了兩重,雙普選之期再被押後。

「人大」正式否決○七/○八年雙普選 前兩個多星期,民建聯把其政綱中「爭取○七/○八年雙普選」改為「爭取二○一二年雙普選」;不足一年後的二○○五年四月,民建聯與港進聯合併,仍稱民建聯 (變相吞併了港進聯),政綱聲明重視市民訴求,「致力創造條件,爭取二○一二年落實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二○一二年雙普選,成為各政黨 的共識,且為立法會多數議員認同、擁護的取向;可是,有關建議最終並沒有獲得中央政府接納,而民建聯再次「變調」(「轉軚」),於二○○七年改為支持二○ 一七年選舉香港行政長官及二○二○年立法會議席由普選產生。

三、不厭其煩縷述舊事,旨在說明靠攏北京的「愛國政黨」不易為, 民建聯曾經長期高呼「與時並進」的口號;然而,面對《基本法》的「實際情況」與「循序漸進」,跟京樂起舞的結果是與時並「退」,「見步行步」,窘迫狼狽, 民建聯決策層飲水自知而港人亦心中有數。香港民主步伐躊躇步履蹣跚,人們從過去的每一轉折可以看到,港共不是沒有拖後腿(二○○四年)的痕跡,但是二○一 二年雙普選建議未能成事,顯然不是港共與民建聯的責任,北京幕後操盤、着力支使,不用呼之—已出!中國全國人大法委會前主任喬曉陽三番四次向傳媒發表法律 觀點,其實是有傾向性的言論,那對釋法的中肯打了折扣,對釋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不無損害;於「一國兩制」而言,中央舉箸代籌甚至越俎代庖的態度用不着再矯 飾了!《基本法》裏「按部就班」與「實際情況」的「留白」,經歷幾番政改風雨,終於讓人領會「循序漸進」是跟京腔打拍子,「實際情況」所指的並不是香港的 情況(北京並無步向民主的蛛絲馬跡,香港怎能啟動民主進程)。港人的民主訴求不獲考慮,好歹港共也是香港人,連他們的普選提議亦被推翻,港人當什麼家作什 麼主!?

‧治絲愈棼的香港政治.四之三(四之四明天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