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正視龍獅旗 回歸《基本法》

2012年10月10日

今年十一國慶。數十名市民往中聯辦外揮舞殖民地時代的龍獅旗,顯示的標語是:「我哋係香港人,唔 係中國人。」用象徵英治的區旗示威抗議始於今年七一遊行,而啟發這個表達方式的應該是2011年6月在書面發起的香港城邦自治運動。陳雲著的《香港城邦 論》為這個運動作出詳細的論述。

揮舞回歸前的香港區旗當然令不少中國人側目。有在金紫荊廣場觀光的內地同胞斥責示威港人不承認是中國人,又 不會被英國收留,所以不是人!港澳辦新副主任陳佐洱表示痛心,並乘機批評英國只是把香港當作獲取亞洲最大財富的提款機,反觀中央政府一直優先考慮香港利 益。政協委員劉夢熊撰文,指責英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是策動香港自治運動的背後黑手。
我沒有機密資料,也沒有興趣猜度箇中複雜的國際政治角 力。但根據陳雲撰寫的香港城邦自治運動總綱,這個運動「只是促進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公民運動,並不是鼓吹分裂國土獨立運動。」但運動發起者假設中華人民 共和國可能會解體,到時香港政府便須與新的中國政府交涉,維護香港本土利益,例如與台灣與和澳門一起,加入中華邦聯(Chinese Commonwealth或China Confederation),變成一國四府。(總綱全文可在網上找到。)這個假設,在擁護中央政府的愛國人士眼中屬非常政治不正確,結果當然是要口誅筆 伐。

我對龍獅旗重見天日沒有感到痛心,更不會以外國勢力結合反對派和港英餘孽的陰謀論視之。我反而認為要正視這個「反常」現象。在電視畫面 上揮舞龍獅旗的絕大多數是年輕人,他們沒有深刻的經歷去懷念港英時代的政績。他們強調「去中認港」的身份是不忿近年內地同胞壓港而特區政府無心無力護港的 情緒反彈。所以在「光復上水」的行動中,我們便看到龍獅旗海。發起香港自治運動,並以龍獅旗為標誌的的是一群中年人。他們有清晰的論述(同意與否是另一回 事)。總綱亦肯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不應被故意曲解,或被戴上政治「罪名」。

回歸15年,香港的經濟的確受惠於內地的 發展,而開放自由行亦為香港帶來前所未有的實際利益。但同時期,香港很多問題和困難都是與內地有關(例如本土經濟空洞化、樓價狂升、雙非孕婦、上水淪陷 等)。愈來愈香港人,特別是沒有上兩輩逃難來港,搵食至上心態的年輕一族,感到香港有逐步內地化的危機。他們對與內地大不相同的自由、人權、法治、環保的 執着便從舞動龍獅旗中反射出來。與此同時,梁振英領導的新政府在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表現加深了他們的疑慮。讓我在下面以國慶日特首梁振英的言行為 例,證實疑慮非虛。

梁振英曾經在接受傳媒訪問中說,假如香港與內地發生矛盾,他會站在香港那邊。但在國慶酒會致辭時,他強調的訊息是香港和 內地共同發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完全沒有說到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整篇演辭沒有提到香港本身在一國兩制下的獨有優勢對國家發展的貢獻。假如這篇演辭 是梁特首配合國慶的政治範本,他在晚上陪同港澳辦副主任李剛往醫院探訪撞船傷者的表現更是大失身份。在電視畫面上,我們看到李剛公開宣布會與廣東省聯繫, 安排救援船來港,而梁特首只是站在一旁。這場面正如以前特首公開宣布決定時,司長或局長都在旁侍候一樣。梁特首事後表示李剛是主動要求前往醫院,而香港需 要調動所有港內外的救援力量。這個解釋不會洗脫市民對梁振英上場後,「西環治港」或駐港中央代表與梁特首上下分明的印象。在政治上,一般人不會知悉實情, 所以印象便等於事實。一個聲色影像勝過無數巧言,更反映一個梁振英必須糾正的問題或印象:特區政府偏離了《基本法》容許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和精神。

鄧 小平構思的一國兩制容許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是包括行政管理權及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對外事務的權力。行政管理權指特區政府自行處理香港內部事務,包括與各 省市聯繫,例如要求廣東省派出救援船等。中央所屬各部門(包括中聯辦)不得干預特區(見《基本法第2條,第13條,第22條等)。特首對中央負責,同時對 特區負責,更負責執行《基本法》(見《基本法第43條、第48條)。除了中央擁有釋法權外,香港的高度自治可以媲美聯邦制國家轄下的省、洲政府。在對外事 務上,香港更勝一籌,因為可以獨立地位參與經貿組織,例如WTO、APEC及簽署雙邊協定,例如自由貿易協定、航空協定等」。

香港的高度自 治源自龍獅旗時代港英政府已經享有的權力和自主,然後再由《基本法》明文規定。特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這個責任包括不容許任何人(例如 中央政府官員)損害市民對香港高度自治的信心。所以特首完全應該在有需要時向有關的人或事說「不」。當選後,梁振英不像上任曾蔭權上街謝票(雖然是做 騷),卻選擇拜訪中聯辦,已經惹來不少猜疑。今次李剛公開「作主」後,政府在與內地有關的政策上,例如東北發展,如何令港人相信最終決定不是由中央拍板, 難度愈來愈高。為了避免愛國人士誤會,讓我鄭重聲明,中央和中聯辦關愛遇難港人值得我們感謝,但為了體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儘管我們對特首有多少 批評,我們不願意看到他在處理香港事務時退缩一旁的形象。基於同一原則,我對上次政改時,民主黨繞過特首與中聯辦談判的做法有極大保留。

回歸《基本法》的精粹是在具體事務上,特首讓市民見到和感受到他是切切實實貫徹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和精神,而不是跟隨內地官場規矩或《基本法》以外的潛規則辦事。這才是應對龍獅旗重現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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