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金針集 : 關愛基金崩壞禮樂 政務司長自墮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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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2日

在一眾議員都被迫上轎的情形下,注資150億元予關愛基金的撥款申請,昨天在批評聲之中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這件事的重點,根本不在於那150億元,而是政府當局挾「關愛」之名,行破壞體統之事,至於結果,就是為政府開支毋須面對大眾而開闢特別通道。

香 港大學民意調查顯示,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程度和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最近均陷新低,大家都非常清楚。雖然早前公布的民調顯示,受訪市民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的評分和支持率都尚且靠穩,變相跑贏特區政府整體民望。但這並不是讓身兼扶貧委員會主席的「好打得」去「為所欲為」的通行證。

大家或者還記得,關愛基金在上屆政府成立之時,原意是爭取商界捐款,再由政府作「配對」撥款。可是,商界捐款並未達原來目標,尤其是政府換屆之後,政府注資已成關愛基金的絕大部分財政來源。關愛基金的開支,本質上已經與政府的經常開支分別不大。

不 過,當「關愛」披上「基金」的外殼,立法會財會就變得只剩下審議一筆過注資的權力,無法如正常政府開支般逐一審批各開支項目。因此,可以說,當局是借「基 金」之名,大削立法會財會按《基本法》及《公共財政條例》審批撥款的權力,破壞政府須藉向議會問責以達致向大眾負責的憲制秩序。

作為關愛基 金的負責人,林鄭月娥昨在財會的「解釋」是,一直都有類似的基金注資,例如撥款予精英運動員基金,強調有先例可援。她的解釋完完全全反映其政務官邏輯:只 要在按條文的字面解釋沒有問題,就是沒有問題,忘記關愛基金本身的性質與一般經常開支如何相似,以至與其他基金有何分別。

關愛基金在賬目上 是根據《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條例》成立的信託基金,信託人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並不是法定基金,用途和管理並另行立法規定。其他按屬民政局局長法團 的基金,如平和基金、粵劇發展基金等,均為專項基金。這些基金的性質,與法定基金(例如僱員再培訓基金)並不一樣。

林鄭月娥「讓步」,將關 愛基金超過1億元的項目提交立會相關事務委員會討論,完全是「政治偽術」。首先,即使擴建堆填區遭事務委員會否決,政府仍繼續向工務小組委員會及財會申請 撥款,可見政府根本毋須理會事務委員會反對。第二,逾1億元才提交事務委員會,本來就跟財委會的1000萬元門檻相距甚遠。

當然,林鄭月娥 亦提到注資予關愛基金,扶貧委員會就能夠延續一些已開展、但暫時並未由一般經常開支承接的項目,確保受助人士不受影響,另一方面關愛基金亦可有助試行一些 新的援助計劃。可是,她的說法,換個方法去說,就是承認政府不濟:有些事情由政府來做是做不到的,所以要借關愛基金去做。

政府崩壞禮樂,市民就自然須求諸野,望民間有能者當取而代之,也難怪民調顯示受訪市民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就如股市般急瀉。不過,既然失信於民,卻反而更無視大眾(或為掩飾對民意既畏且懼),這個政府是否就只會把自己捲進通往萬丈深淵的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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