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政商界兩條路線鬥爭.「本土撚」需經濟論述

2014年3月10日


今天的兩個話題,剛巧都和夏鼎基有關。圍繞財政預算案的爭論,是一個捍衞還是打倒《基本法》第107條(夏鼎基主 義)的戰鬥。在這個場景裏,讀李嘉誠最近的《財新》訪問,特別有意思。此外,香港本土運動的急促冒起,對此其自身提出一個問題:運動的經濟論述是什麼?筆 者認為可以是「夏鼎基主義+稅本福利主義」。這個論述,不僅獅龍旗派會喜歡,李嘉誠也會支持。這就是夏鼎基的魅力?


一、「應使則使」撼「量入為出」

傳 統香港商界是港英時代孕育出來的,成員無論級數,基本上都可說是「夏鼎基派」,接受如下看法:最佳經濟政策,就是所謂的「積極不干預」,政府盡量放手讓市 場自由運作發揮;在財政方面,則以「量入為出」為最高準則。商界同意這套經濟哲學,因為它證明行得通,令香港經濟發達、商家發財【註1】。

在 政府內部,負責執行這一套哲學的,就是英港殖民政府悉心培養教育出來的一批政務官。本來,公務員特別是政務官,必須政治中立,對任何一套管治哲學都不持好 惡,不過,因為這套哲學,一來在他們的執行底下大放光彩,二來對他們而言是駕輕就熟,所以,在管治的其他方面要求公務員中立還容易,要他們放棄夏師的哲學 就特別難;誰願見到自己生的聰明好教又漂亮的孩子逐漸變形、變醜呢?

幾十年來,在夏鼎基哲學之下,政商合作良好,彼此如魚得水,之間沒有大矛盾,經濟因此穩定,香港因此得益。夏鼎基的經濟管理思想,遂完完整整寫進《基本法》(第107條)。
特區政府成立後,首屆的董建華政府搞產業政策「大細超」,開始偏離夏鼎基哲學,並因此與公務員隊伍產生矛盾,更在一些產業津貼項目上令一些大資本家之間嚴重不和。不過,董只不過是部分偏離夏鼎基哲學;他任內的政府財政,還是十分嚴謹的。

特 區政府向民粹主義進發,始自有此政治需要的梁振英。梁氏以深紅背景出馬,利用對手先暴露出來的個人污點及時上台,其後既無廣大市民信任,亦復與商界主流勢 成水火,連籌組班子也很困難;手中無牌,只能用民粹政策拉攏基層,靠個別「福利派」開路。筆者多年前就指出,英港殖民政府留下的龐大儲備,將由第一位共產 黨的人當特首時開始動用,因為缺乏認受而需用(公家的)錢去買。今天大家見到的情況,大致如此。香港的民粹主義沒有「照搬西方」,因為不源於選舉政治而出 於小圈子裏的一個小圈子當了政(即所謂「689」那回事)。這個特首搞的民粹主義,打出來的旗號和綱領,便是「應使則使」。為了更好推銷,這個綱領是由一 些在後面支持他的商界人士提出的,與政務官系統出身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堅持的「量入為出」打對台。

「量入為出」,就是以「入」主宰「出」,其他免問。要多「出」的話,先把經濟搞得更好再說;經濟旺盛,固定稅制之下的稅「入」多了,自然可以多開銷多「出」。

「應使則使」剛好相反,以一些先設的「應該」花錢項目為根本。有花錢的「需要」,便得去花,完全不必理會錢從何來,不花就是「守財奴」;就算沒有錢,也得想辦法去找,例如動用儲備。這是典型的「量出為入」,精準地違反《基本法》。

如 果那些「應該」花錢項目客觀存在、無可辯駁,那麼這個「應使則使」綱領還不至於那麼民粹;問題是,此綱領放在無認受、無能力的領導人手裏,「應該」和「需 要」等詞彙,於公共財政事上的解釋便有無限彈性,民粹主義由是不可避免,後面潛藏着的經濟利益輸送(「尋租」目的)便隱約可見。如此,「應使則使」的下半 句,便是「不應使也得使」,而不是一般人以為的「不應使則不使」。使與不使,無認受政府以取得或騙得「民意」支持為依歸。這是如假包換的專制民粹,德國 「鐵血首相」俾斯麥的發明。(不是照搬今天民主西方而是照搬昨天的專制德意志帝國。)

這個「應使則使」綱領,由梁振英的「外部」團隊高調提出,矛頭直指依然堅持「量入為出」的梁政府財政司司長,面對傳媒聲勢凌厲(稱後者為「罪人」、要求下台,激烈態勢眾人皆見)。

一 個政府的施政手法到了這般境況,真是空前絕後。放在古代,這好比兒皇帝要找一個外部勢力僱一個刺客殺手為自己「清君側」幹掉戶部尚書,因為後者也是以前的 太上皇早就欽點了當掌櫃的,當今的太上皇還未至於要開口抄他的家;不幹掉這個死對頭的話,民意繼續對己不利,太上皇可能要另外換人試試,而到時上意若不想 見到一個強勢的「武則天」,那個可惡的戶部尚書就大有可能代替了自己。

當然,這不過是前台的政治戲;後面的商業利益戲可能更吸引。「應使則 使」逐步成為施政綱領取代《基本法》第107條的「量入為出」之際,推此新綱領最力的財團也會陸續上位得益,例如整個經營多年的大嶼山因有連通大陸的大橋 作入口,將成為「中港融合」的第一樣板,不僅政治上可向北京要功,裏面的公共投資項目自然是政府「應使」,之後是誰家天下大家卻有眼可見。梁班子對支持他 的福利派一定會給出某些獎賞,意思意思一下,那樣有利於民粹主義的綱領延續下去,但利益的大份卻遠遠輪不到基層。

筆者指出過,唐梁惡鬥乃 一、二線政經板塊對保有和奪取香港經濟主導權的攻防戰在政治面上的反映。如今這場戲已經進入第二回,各方旗幟鮮明,依足話本行事,大戰方酣,誰勝誰負對香 港影響重大。在此背景前面,李嘉誠半年來連番接受《南周》、《財新》訪問,談話內容廣泛婉約含蓄卻實際上點點中的,確實值得港人細心解讀【註2】。

二、本土運動與夏鼎基

香 港的本土運動還處於初生階段,但已經有很明顯的特性,是以追求自主、自由、排除專制主義為出發點的。它的現實對立面就是北京透過其本地代理人在香港實施的 政治壟斷和操控;因此,這個本土運動的政治綱領很自然就是自由民主體制,一種北京害怕、反對、視之為仇敵的政治制度。這一點,不僅本土派內部的認識一致, 在「非全然」本土的泛民圈子裏,看法在原則上也是共通的。

但是,談到本土論述裏頭的經濟觀,不同的意見就有可能出現,因為本土運動最終需要盡量涵蓋社會各階層,而階層之間的確存在客觀的利益張力。能夠解決這個問題,運動就能凝聚力量;否則便會有內耗。

不 過,談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意識到,本土論述要有經濟觀,並不是為了執政的時候拿出來施展,甚至也不是為了在參與選舉的時候用以號召支持者。這個運動距離 考慮參選或可以執政的階段還遠;況且,參選與執政都不必是這個運動的具體目的。這個運動應有一個適當的經濟觀,為的是可以按之支持或反對某些經濟政策及政 策建議,在過程中爭取不同階層成員的接受與認同,壯大力量。

選取經濟觀,當然不是在資本與共產、也不是在自由市場與凱恩斯主義之間。前者自 明,後者要稍事解釋。凱恩斯主義的特色,是宏觀調控,以政府行政力量對付經濟周期的下行傾向;如此而已。凱恩斯主義不是福利主義;他的經濟思想,在微觀層 次與阿當斯密以降的自由主義經濟學沒有大分別。唯一不同的微觀分析,在於如何看待勞動力市場。凱恩斯認為,勞動力市場在經濟周期裏難以自行調節,但他提出 的解決辦法不是爭取最低工資、依靠工會力量向資本家取得更大的收益份額,而是靠政府通過靈活的貨幣政策(直接或間接利率調控)、財政政策(赤字預算、增加 政府消費和津貼),解決當時性的就業不足問題。
對港人而言,凱恩斯主義無可無不可,首先因為香港八十年代以來便實行與美元掛鈎的聯繫滙率 制,無貨幣政策空間可言;其次就是,政府一直以來都在經濟周期下行階段實施(有限度的)財政寬鬆。這些政策,97年之前都是比較有效的;問題(主要是貧富 懸殊、機會減縮、本地投資減弱)大都出現在九十年代之後而無法解決,而想解決問題的人,卻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寄望於福利主義、工團主義。

選擇就在福利主義與工團主義之間,而筆者傾向福利主義。

這 並不是一向主張自由經濟的筆者要扭軚了。自由經濟還是首要的;夏鼎基的哲學是香港過往在獅龍旗下取得高度經濟發展的基石,是香港人經受英殖民主義百多年統 治之後得回的一種寶貴的制度補償,絕對不能丟失。上面說的福利主義和工團主義,指的是作為自由經濟主體的補充、為基層群眾多謀幸福的兩種途徑,皆不可與梁 政府取消夏鼎基、取消《基本法》第107條而另外搞的一套混為一談。

首先解釋一下福利主義與工團主義的分別。福利主義是全社會低下階層及其 支持者直接向政府爭取利益,政府通過向企業和私人課稅,支付福利。工團主義是由個別企業內的僱員直接向該企業爭取利益。福利主義優於工團主義,有三個原 因:一、福利主義之下,勞資矛盾有政府作緩衝,爭拗情緒抽離企業內部,就不那麼尖銳;二、爭取到成果整個社會的低下階層分享,不會出現個別企業組不成工會 或工會爭取失敗而令部分勞工無法改善生活;三、不會引致罷工,令勞資雙方都蒙受損失。

設計得法的話,福利主義的社會成本很低,運作比較和 諧,因此資本家最後也得到好處。一個良好的福利主義制度,完全可以很簡單、很合適地作為一個重要部件裝嵌在一個行之有效的夏鼎基體系裏。所需要的,不過是 兩個元素:其一是佛利民倡議的「負入息稅」(美國入息稅制裏很大規模的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基本上就是一個負入息稅,即政府通過稅務系統對低及無收入人士直接作反向金錢補貼);其二是李嘉誠建議的提高本地企業利潤稅。二者的分量相 應,就能保持此政策收支平衡。

這個「稅本的福利主義」加進夏鼎基體系裏,無疑就是一個優越的雙贏方案,對本土運動有利,主要在於可以得到資 產階級某個程度的支持。除此之外,運動的經濟論述,還可以加上一句作補充:在未取得上述福利主義目的方案的實現之前,支持工團主義作為爭取低下階層利益的 一個臨時手段。

筆者據說是「半個大中華真心膠」,因此未能「融入」本土運動,但認為此運動是良性的,對香港有貢獻,願意支持,更認為任何港 人就算不同意其觀點或行動,都應該起碼給予重視和諒解。從前,我們都不喜歡台灣的民進黨,但大家經歷過一兩年來的梁政府管治洗禮之後,不是就算不同意,也 更能明白台灣為什麼有那個日漸壯大的綠營了嗎?

《氣短集》之三十一

【註1】商界人一般不會原則性地支持「積極不干預」,而總 會或多或少試圖影響政府作出的偶爾干預對自己或自己所屬的行業有利。因此,「積極不干預」政策,只能在一個有很高管治威信、很有施政原則的政府之下推行, 才可抵禦商界人的左右而得心應手。所以這裏說傳統商界「接受」夏鼎基的哲學而不是說「支持」;一旦政府的管治能力削弱,商界就會更積極向政府施壓(「尋 租」),做出各種「應使則使」的自利要求。
【註2】《財新》的李嘉誠訪問見http://companies.caixin.com/2014-03-05/100647243.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