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閩粵人士南洋稱王 財大氣粗常惹禍端



2013年3月13日

■多年前讀過一篇論「古代」我國與南洋諸國通商的文章,記起多處記述與琉球的商貿往還,似乎提及釣魚島,心想如果記憶無 誤,也許可為我國與釣魚島早有交往多一旁證;哪知「千辛萬苦」找出此文:〈十五六七世紀間中國在印度支那及南洋群島的貿易〉,作者張錫綸,原載曾為蔣介石 文學侍從之臣(蔣著《中國之命運》及《蘇俄在中國》的捉刀人;歷任國民黨時期黨政要角,曾任台灣《中央日報》董事長)陶希聖(一八九九—一九八八年)主編 的《食貨》半月刊第二卷第七期(民國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九月一日出版;筆者手上的《食貨》合訂本為七十年代台灣翻印),大喜過望,哪知翻遍這篇十多頁 的論文,所記與我國通商的國名地名,不下三四十個,就是不見釣魚島或與之相近的地名。

雖然不見釣魚島,惟此文資料極豐,所據典籍,主要是 《星槎勝覽》、《薄海番域錄》、《瀛涯勝覽》、《貿易通志》、《泉南雜誌》及《東西洋考》等,俱為筆者前所未聞的文獻;當然,它還引述不少《宋史.食貨 志》、《明史.外國傳》和《海國圖志》的史料。這些與通商貿易有關的資料和數據,粗看枯燥煩悶,細讀很快看出「門道」。

■十五六七世紀,與 我國通商的有琉球、呂宋、合貓里(原注,在菲律濱群島中)、真臘(柬埔寨)、柔佛(新加坡)、占城(西貢)、滿剌加(麻六甲)、蘇門答剌及暹羅(泰國)等 十五國(和海港)。我國運去的貨物(華貨),主要是陶器、磁器、鐵器、布匹、紵絲、銀硃和麝香等;而這些國家輸出的「番貨」,則有馬匹、香料(如乳香及胡 椒)、花木、奇鳥異獸、珍玩珠寶與米諸物。文章引《明史.蘇祿傳及阿丹傳》:「土人的珠與華人市易,大者利數十倍……永樂十九年(一四二一年)中官周姓 者,往市得貓睛,重二錢許;珊瑚樹高二尺者數枝;又大珠金珀,諸色雅姑異寶,麒麟獅子、花貓、鹿、金錢豹、駝雞、白鳩以歸……。」

當時的交 易,固有「現物交易」,即以貨易貨的barter,亦有「自然物貨幣兼金銀」的交易:「……銀豆為幣,大者重四錢,中者一錢,次者五分,小者二分五厘,其 名曰潑。皆王鑄字號。法不得剪碎,零用找以海螺巴。」張文雖未論及當年的稅收,但政府顯然徵收貿(交)易稅或關稅,不然便不會「正統元年(一四三六 年)……下人私齋肥螺殼……悉為官司所沒。」(按「海螺巴」及「肥螺殼」似為一物)。從當年的「外貿」,可見「貨幣經濟十足發達」,而交易形態,「完成現 代商業資本機能,即貨幣→商品→貨幣加利潤」。由於當地土著「甚愛中國磁器紵絲等物,換以淡金。」即「番人」以「七成淡金」交換「華貨」,華商利潤甚豐, 「怪不得閩粵人趨之若鶩!」

■十五六七世紀華人「過番」情況又如何?以暹羅而言:「華人駐此娶番女,唐人之數多於土人。」而其中以潮州人最 突出,以其「為官屬封爵理國政掌財賦。」泰皇是潮州人(見下文),皇帝老子的老鄉包攬暹羅政經事務,不足為奇。事實上,當時華人早已掌控南洋諸國經濟,據 梁啟超的《鄭和傳》:「若群島之礦業,暹羅緬甸越南之農業,群島及暹羅之森業,乃至全部之工商業,其在我國者,十而八九。」而「中華人」到南洋淘金:「船 多泊吉蘭丹港……南行十餘日,則至呀喇頂與彭亨後山麻姑產金處相連,中國至此者歲數百。閩人多居埔頭,粵人多居山頂。山頂則淘取金沙,埔頭則販賣貨物及種 植胡椒……。」

「中國人」既成當地巨賈,「在社會上取得番民信仰」,自然而然地便插手政治,官商勾結大發財更無論矣;而此處所指「中國 人」,主要為福建人廣東人。華僑在南洋致富的,數不在少,而閩粵人士可說平分秋色;可是,在政治上,廣東人似較福建人有成就。廣東人成為「土皇帝」的便有 三佛齊(多處提及此國但未說明今名)國王梁道明(南海人;又有海盜陳祖義,投誠後官拜該國「舊港頭目」)及繼位者張漣(饒平人)、爪哇順塔國國王王某(佚 名,廣東人)、暹羅國國王鄭昭(潮州人)、戴燕國(末記今名)國王吳元盛(嘉應人)、昆甸國國王羅大(嘉應人)、「英屬海峽殖民地(未記地名)開闢者」葉 萊(嘉應人)、爪哇其國「最號富饒……村主即廣東人」,還有一名施進卿,獲其國賜冠帶,為「大頭目」……;爪哇的「順塔國」和「其國」何在、今名為何均未 見說明。

■至於「顯赫」的福建人,則有婆羅國國王某(佚名)、菲律賓「寓俠」潘五和及謝文彬,仕至坤岳,猶天朝學士也。坤岳等同學士(掌管典禮、編纂、撰述的官員),「寓俠」又是什麼?

萬 曆時,「番人殺唐人罪死,唐人殺番人則罰金」,華人在當地「地位崇高」甚至凌駕法律,彰彰明甚;唐人所以高人一等,皆因「鄭和七次航行,番人一方面因中國 有雄厚兵力,引起對華的畏敬心理;一方面因受到中國政府的重賜,引起對華的感佩心理」。這正如《明史》所記:「和後,凡將命海表者,莫不盛稱和以夸外 番」。

南洋一帶華人這麼多,一般說法是我國沿海地區貧瘠農田經常失收而捕魚則收入不穩定,閩粵「過番」者遂以萬計,但據《明史.蘇祿傳》, 還有一項向來少人注意的理由:「土人以珠與華人市易,大者利數十倍;商舶將返,輒留數人為質,冀其再來。」其時唐人大受歡迎,概可想見;而這些「人質」, 莫不在當地妻妾成群,開枝散葉。但後來唐人太多,「客家佔地主」,加以有財大氣粗、高高在上看不起「番人」的劣質基因,土人遂由敬而畏最後起謀財害命之邪 念,萬曆三十年(一六○二年)機易山(不知今名)一案,「殺戮華僑二萬五千人之多」,似是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排華慘案!有暇當翻明史看如何記此事。

■ 出乎意外的還有,在《食貨》第三卷第十二期上,見「食貨學會」這則「《原富》出版一百六十周年紀念版文啟事」廣告:「斯密.亞丹的《原富》,是經濟學的基 礎,同時也是經濟史學的先鋒。因為他嫻熟歷史,所以能產生澈底的理論,有了理論,更能進一步解釋歷史。而第三四卷的幾篇文章,就是一部簡明的經濟史大 綱。」按光緒二十七年(一九○一年)嚴復的《原富》「第一次刊行」,嚴是譯文須「信雅達」的首倡者,但他的《原富》有不少疏漏,且其「古文」不是「五四運 動」後的讀者能輕易理解,筆者料《食貨》諸君子必另有所本。由於《原富》確為經濟學經典,如今台灣內地的譯本應在十種左右(筆者手頭便有四五種)。至於 「廣告」所說的三四卷,分論〈各國致富不同途徑〉及〈各種政治經濟學體系〉(主要論重商重農主義旁及關稅、殖民地以至通商條約等。)說是「簡明經濟史大 綱」,雖不中亦不遠。

「食貨學會」說將於民國二十五年一月發行特刊,籲請「國內同好惠賜稿件,以紀念《原富》出版……。」可惜這本《食貨》 不知匿於何處,有暇找出後當與大家分享七十七年前我國經濟學家對《原富》的評價!不過,僅從譯書名為《原富》,筆者認為有關評論應相當到家,以取《原富》 為名,顯示食貨學會諸君深切理解作者寫書的本意。一九九○年七月,楊岡陵(懷康)為一六○期《信報月刊》寫〈是《原富》還是《國富》?〉的短論,逐字闡析 該書全名An E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的意涵。楊氏這樣寫道:「阿當.史密斯用了十一個字為書名,可見他的用心,是不希望後人對他著書立說的目的,有任何曲解,故此在用上了一個 Nature後,他顯然覺得意猶未盡,有需要進一步加上Causes一字,遣辭用字之慎重,可見一斑;再有甚者,為了防止讀者忽略了這一點,他將 Nature and Causes放在書名的前頭,開門見山,處處反映出他書中要說的,是《原富》而不是《國富》—書名在『原』字上落墨,『國』字只是等而其求次作為襯托的綠 葉而已。」
筆者深然斯說,這是筆者(和過往《信報》)從不用《國富》的原因。


‧閒讀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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