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海外留學生「消失」之謎

2013年3月12日


在以往四次人口普查(1986至2011)的點算或普查時刻,【表一】顯示19至20歲並正就讀大學學位課程年輕人的所在地。顯而易見,1986和1991年由於採用舊的點算方法(即「廣義時點」),所以大學生100%身處香港【註一】。


另一方面,2001和2011年採用新的「居住人口」點算方法,便出現大學生並非百分百身處香港(分別是76.6%和78%)。

即是儘管有差不多四分一並非身在香港,由於他們合乎「居住人口」的定義,故此其資料都會收集、並包括在人口普查之中。
這有別於1981、1986和1991年的人口普查,當年的「廣義時點」方法只會點算身在香港的大
學生。

學生「缺席」影響分析結果

【表 二】則顯示19至20歲並正就讀大學學位課程的年輕人,在1986、1991、2001和2011年的人口普查中所讀大學學位的開辦地域。在2011年的 人口普查中(新點算方法),有接近四成(39.5%)年輕人正就讀於海外大學的學位課程,而2001年的數字為25.5%;相反,1986年及1991年 (舊點算方法)的數字分別為5.7%和4.0%。

根據【表一】和【表二】在2000年出現的巨大差距,我們相信,有不少、甚至是很大比例在海外求學的香港居民未有計算在2000年以前的人口普查之中,也因而沒有收集他們的人口和社會經濟特徵;他們的「缺席」,顯著影響到過去三十年「大學教育機會貧富差距」的分析結果。

我 們利用2011年人口普查的樣本數據,比較在香港與海外就讀大學學位年輕人的家庭住戶總收入差別(【表三】,在948名19至20歲在香港讀大學的年輕人 中,有大約三分一(33.9%)是來自高收入家庭的(即屬住戶收入第四組),而565名在海外讀大學的同齡年輕人中,有超過一半(55.7%)是來自高收 入家庭。

在富與貧之比方面,於海外讀大學的適齡年輕人中,來自高收入家庭的人數是高於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八倍,而留港讀大學的富與貧之比只是大約三倍。

「廣義時點」未能反映實況

既 然人口普查數據反映家庭收入與接受外國大學教育的機會有着密切關係,所以我們認為,由於在海外留學的大學生未有包括在以往採用「廣義時點」方法點算人口的 1981年和1991年人口普查之中,故此根據這兩次普查中的數據作出「入讀大學貧富差距」分析,其實不能真正反映有關情況。

在合理的推論下,我們相信1981年和1991年的數字低估了真正來自於高收入家庭年輕人就讀大學的比例,而來自低收入家庭年輕人則多留港就讀大學。這個在數字上看不見的人口定義轉變因素,容易引致誤解為2000年以前並不存在「入讀大學機會的貧富差距」。

根據1981、1986和1991年人口普查的人口點算方法,只有在點算時刻在港的香港居民才會受訪有關人口及社經特徵資料,因此大部分長時間在外國留學、工作的香港居民,未有包括在當時的人口普查之中。

政府統計處於2000年改變人口點算方法,故此在2001年和2011年的人口普查中,只要符合「居住人口」定義,無論身處何地,「常住居民」與「流動居民」均納入這兩次的人口普查之中。

由 於大部分在1981年和1991年人口普查時出國留學的香港居民非身在香港,故此「缺席」於當年的人口普查中。我們相信,這批人的家庭收入和經濟條件比留 港求學的人為佳,因此我們認為,利用以往二三十年人口普查數據而進行有關「入讀大學機會的貧富差距」的分析與研究結果,是無法互相比較的。

可能造成「貧富均等」假象

雖然統計處已詳細解釋人口點算方法改變的理據和影響【註二】,惟以往有關研究未有掌握和了解點算方法改變對其研究課題的具體影響,因而沒有正確解讀研究結果與結論。
美 國社會學家Joel Best 在他的名著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2001)中曾作指出,所有統計數字都是不同機構組織行為(organizational practice)的結果,我們身為統計數據的使用者,必應先了解統計處的組織行為是如何影響數據的分析與解讀。

政府統計處為學者及社會各界人士提供堅實的數據,我們希望所有對有關數據的分析及結論得到無誤的解讀。人口普查的數據非常豐富,但分析起來卻不容易,我們這裏只能非常粗略地作出報告,日後有機會再另行撰文介紹。

必 須說明的是,我們並非否定香港年輕人接受大學教育機會存在嚴重的貧富差距,亦非抹殺香港教育機會均等的重要性。我們只希望指出,現有人口普查數據,不能有 效論證這差距由九十年代至今有擴大的趨勢,因為九十年代的統計數字,並未包括大部分在外國求學的香港學生,這會大幅低估在該段時期屬於高收入階層學生的大 學入學率,繼而造成「貧富均等」的假象,這對了解和分析香港的教育制度發展和對社會影響當然沒有幫助。
二之二.完

葉仲茵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趙永佳為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


【註一】在1981年人口普查的數據樣本未有提問受訪者的所在地及細分大學學位的類別。故此,我們採用了1986年中期人口普查的百分之一樣本,作有關的分析。
【註二】有關「居住人口」與「廣義時點」方法的內容,可參閱《政府統計處2000》;《香港統計月刊:2000年9月》;香港《政府統計處》頁FA1-F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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