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

BNO有權舉龍獅旗

2012年11月7日


筆者從來認為國籍與中國人身份認同的問題太複雜,人人有一套感性上的認同和價值,與人無關,拿來表忠作為撈世界之道,並無不可;做得親中人物,天天講愛國是你們的責任,但不要扣人帽子。

由 陳佐洱開始,魯平、劉夢熊,以至劉迺強、胡漢清等人正力圖捲起一股「逼人愛國」的歪風,為族群的撕裂火上加油,這類政治邊緣人可謂用心惡毒。筆者必須依法 指出,1997年前出生的港人皆為英國國民(海外),身為國民(英國),心懷國家時,拿出一面國旗出來舉舉,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中共曾簽《人權公約》

對 於國籍問題,八十年代筆者已在本報談得甚多,當年已經嚴斥港澳辦主任魯平是「法盲」,沒資格當一個社會主義者,因為社會主義是國際主義,是大同主義;至於 國家主義,卻並非國策的根本。就算談國族主義,中共已經簽署《人權公約》,《人權公約》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皆已明言:「人人有權自由離開自己的國 家」,所以「去國」在現代世界不是不道德的事,反而是個人自由最精彩的原則所在,是世界人權原則所在。魯平說得上幾句英語,所以可當個外事官員,但他的心 態實情還只是一名北京小官僚,對現代世界的價值一無所知。

對英治的情意結,筆者個人早已隨時間而淡然,BNO期滿時換了特區護照,理由簡單不過,便宜一點而已,非為愛國。不過,面對近來一股「逼人愛國」的歪風,猛然醒起自己不單是英國海外公民,而且曾經留學英國三年,在1992年的大選中更曾經在英國投了工黨一票。
這 實在是明明白白的,BNO持有者就是某一類形式的英國公民,同類人在香港恐怕還有幾百萬人,大家拿面英國旗出來舉舉,以示懷念英國,以及保持一點情誼,這 有何問題?這是叛國嗎?要立法禁止嗎?說的人無知而已,這會弄成種族迫害,中國要迫害香港數百萬BNO公民,與納粹德國迫害猶太人是同一性質,會成為安理 會必須討論的議題。

筆者留意到最少有多名政協委員,包括前政協、現為基本法委員的劉迺強,曾公然鼓吹要利用二十三條立法禁止舉英國旗的行為。

魯平突然重提舊事

梁 振英在立法會被問到有關問題時,立場與政協一樣,同樣是批評舉旗者,而沒有肯定舉旗者有表達自由的人權,更沒有斷言否定會因而為二十三條立法,禁止港人中 的BNO有舉國旗(英國)的權利,一場迫害BNO的風潮正處於萌芽狀態,BNO有必要堂堂正正站起來保衞自己的舉旗權!

早在《中英聯合聲 明》簽約後的八十年代中,筆者就曾經公開在本報撰文建議,不願做中國人的,有權到高院宣誓,公開聲明放棄中國國籍,然後坐機坐船到英國以BNO的身份要求 居留權,基於國際法和國際習慣法,英國無法拒絕BNO定居英國,因為BNO沒有居英權只是英國國內法,不符國際法習慣。這個話題已經放低二十五年,想不到 魯平肯重提舊事,這真是天大的好事,BNO面臨遭受迫害已是事實,理應從速組織起來,重爭應有的居英權!

《國籍法》作為一項法律,同時是國內法與國際法。國內法是國家有權決定誰是自己國民,國際法則要求國際上承擔義務,不讓無國籍者成為難民;當無國籍者出現之時,與無國籍者關係最密切的國家有責任接收。

魯 平叫港人放棄中國籍,可能是「美意」,因為魯主任曾為外交官,深明有關的國際法,港人中的BNO只須依魯平的建議放棄中國籍,按中英都已經簽署的《減少無 國籍狀態公約》(按聯合國896號決議,1961年通過,1975年12月13日生效)締約國只得因為宗教、人種或政治理由剝奪任何人的國籍,而條約對殖 民地與托管地適用。所以,英國對BNO持有者從來都有未完的責任。

要英國交回居英權

換言之,當香港的BNO因受政治迫害而要離港之時,第一個有權進入居留的地方就是英國。政治迫害不一定指入獄,受歧視或剝奪公民權利(如示威權)就已理由充分了。魯平公然鼓勵港人中的BNO原來有居英權,只須正式放棄中國籍便可以,真是好消息,BNO都要多謝他的提點。

在 港出生的華人(如黃世澤)有居港權而無中國國籍,若無其他地方的國籍,依國際法會更有理由獲得英國居留權,依據亦只是其BNO身份。黃世澤要求英國人保護 不算數典忘祖,因為他的「祖」是包括英國,其他三百萬港人包括筆者情況一樣,這是只有一個老祖宗的劉夢熊所不能明白、也羨慕不來的事。

香港 人可以是中國人,可以比中國人更中國人,也可以與中共保持距離,拒絕愛國,進而熱愛另一祖國的英國,全部都是天經地義的,絕不矛盾,這是國際級別的人權所 在,只是大家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罷了。久而久之,甚而遺忘了生而享有的權利,這也是筆者從來肯定港人有權對中共說不的主要原因。

香港的BNO有必要從速組織起來,為自己的居英權有所行動,筆者認為具體行動是組織龐大的示威隊伍到英國和歐盟請願,要求還我居英權。

最 後很想談談什麼是「數典忘祖」。中國人包括港人最歌頌的中共第一代領導人是周恩來,正是這人在1950年建議不收回香港,要把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 任令港人淪為英國子民;也是這人在1954年的萬隆會議上,單方面把三千萬華人出賣,剝奪了華人的中國籍。要罵數典忘祖,先罵周恩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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