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能源政策背後的政治

2014年6月16日

環境局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意外地遭受多種本來互不相干、甚至勢不兩立的意見反對:一是港燈等電力集團,那是在商 言商;二是某些絕對反核反發展的環保團體,他們要求一切當從減少用電入手;三是「本土主義」的人士,憂慮從內地輸電將變成另一個東江水計劃,令香港在日常 生活必需品上愈加依賴大陸。這個有趣現象,說明政治上永遠沒有固定的攻守同盟,背景不同意見相左的力量隨時可以在某些議題上聯手、甚至合作

這 裏希望粗略討論一下政府兩個方案的優劣。首先,需要搞清楚的事實是,所謂的「能源自主」,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除非明天我們在大帽山鑽出石油,或者在西貢 對出海上興建足以供應全港的風力發電場(當然,這個已經會招徠很多保育團體反對了),或者大家返回石器時代,否則,香港的能源供應必然需要從外地輸入。在 殖民地時期,本港發電所需的煤炭與柴油,都是進口的;水供應在殖民時期曾經可以做到自給自足,所以有論者認為,東江水並非必然選擇,但是能源與水資源有本 質分別。

換句話說,所謂的「能源自主」只是針對大陸而言,也就是說,可以自主於大陸以外,但不可能自主於外來供應;不過,即使在這個層面來 說,香港的能源供應一早已經和大陸連合了。目前,中電從大亞灣核電輸入的電力,佔本港總耗電量23%,同時,中電賴以發電的天然氣供應來自海南島的崖城氣 田與西氣東輸,而港燈及煤氣公司的天然氣供應都是來自大陸(下詳)。香港的天然氣發電佔總耗電22%,因此,加起來最少有近半的電力供應是直接或間接來自 大陸。

不要變成另一個自由行

因此,如果從簡單的本土派口號去反對依賴大陸的供應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種供應早 已存在,我們需要進一步分析,如果採用天然氣方案,那麼,氣從何來?香港電燈與中華煤氣透過海底管道取氣的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站,大股東中海油佔三成三股 份,而港燈與煤氣的子公司分佔3%,微不足道;不過,這項目有國際資本參與,英國石油便佔了三成股權,按理是按照市場經濟原則運作的中外合資商業項目。

相 比之下,輸電方案的「對家」是南方電網,據其網站披露,是完全由國務院國資委出資的「公司」,領導層職銜雖然都叫董事,但同時是幹部,有黨組織,換言之是 一家官辦機構。與官辦機構打交道,有好處也有麻煩,好處是:中央政府出於對香港的優惠政策,可能會給予各種甜頭與照顧,令香港人在供電穩定性與價格上得到 一定保障,短視自利的港人也許會很高興,一如十年前開放自由行一樣。

麻煩是:往後的電力能源供應,不會是商業對手之間的對等談判,也不會是 目前港府以監管者角色與兩家被監管的電力公司之間的談判(或諮詢),而變成頗不對等的地方政府與中央管理的「公司」之間的協商。商業談判講求互利,以資本 主義為主導的香港社會將比較習慣,政治的東西不好處理,搞不好就會變成另一個自由行,起初的優惠反而招來反感,為雙方政府添煩添亂。

南方電 網目前供應兩廣、雲貴、海南五省的電力,用電人口超過2億,而且廣東是中國的工業大省,試想像如果將來輸電網蓋成後,南方各省在用電高峰期電力不足,怎麼 辦?當然,從全國角度看,應該先保住經濟產值最高、人口最密集的地區,香港應該先獲得保障(不知屆時還是不是人均產值最高的城市),但是那時如果港人又要 求香港優先,定會招徠內地人反感。

輸電方案誰依賴誰?

電力網絡是長線規劃,必須想到各種可能性。以上所提到的「拉閘限電」情況,過去曾經發生,在珠三角的香港廠商應該很清楚。另外,在未來十數年內,有誰保證南方電網的所有制或者股權結構不會改變?如果改以商業模式經營,香港得考慮供求雙方的相對依存度與議價能力。

政 府的諮詢文件指出,香港的未來電力需求只佔南方電網2%,因此不會對大陸的供應造成影響,但筆者認為,事情應該倒過來看,香港作為一個微不足道的客戶,為 何對方要確保你供電的數量與質量?相反,屆時香港卻有三成的電力需求要依賴南方電網,到底誰更需要對方?這就決定了彼此的相對議價能力。好比你向銀行借 錢,借得少,他是你老子,借得多,你是他老子,因為你倒閉銀行損失更慘重!目前諮詢文件只是說未來供電可靠性由「電力供應商與買家之間的商業合約和政府間 的承諾來保證」,語焉不詳。

另外,政府目前建議的方案是使用「網對網」的輸電模式,香港的分額在網絡汪洋不過是兩滴水。正如中電的回應指出,大亞灣核電的供電穩定性,是建基於專線供應(designated line)。技術上,我們似乎沒有這方面經驗。

至 於天然氣方案,2008年特區政府與中央簽署的《能源合作諒解備忘錄》提到,國家能源局同意使用已規劃的西氣東輸二線向香港供氣,亦同意內地與香港於內地 一方共同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向香港供氣。諮詢文件提到前者已經落實,後者不清楚進度如何?香港的企業能否參與合作、投資、管理?這些都可以考慮。

天然氣方案應選活網絡

不過,無論哪一種方法,選擇天然氣方案都不代表香港能脫離與內地的合作。

要說兩個方案的最大不同,那是:

一、 天然氣方案只是燃料上依賴進口,發電過程仍然是本港範圍內的事;輸電方案則是由燃料到發電到輸電都是境外進行,很明顯對外依存度更大,特區政府可以控制的 範圍更少,如有麻煩,便需要直接向中央「求救」,而不是透過特區內部的行政或立法手段,或者商業機構的努力所能解決。以香港的發展水平,實在不應讓自身成 為或被看成為內地的負擔。

二、輸電網絡一旦建成,香港能連接的電網只是南方電網,這是只有一個賣家的市場。液化天然氣雖然目前價格昂貴,但 是氣站是面向整個世界,理論上可以與國際市場上任何一個賣家交易。一個是釘死在陸地上的固定網絡,另一個是面向海洋、走向世界的活網絡。歷史上,香港的成 功從來都是依賴海洋。

筆者認為,發電燃料選擇影響深遠,需要仔細考量,從理性角度及戰略層面思考,避免陷入非黑即白的二元判斷,以及偏袒個別利益(不論是個別團體的政治主張或個別財團的商業利益),選擇對香港長遠發展最有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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